路遇宁河图。
之于北方这片大草原成长起来的热血男儿来说,那是人生之幸事。
这位纵横北方,只手遮天的年轻枭雄,许多年前,便是还没来得及进入江湖,或者沙场的年轻男儿的信仰。
宁尘并没有兴师动众,一挥手。
朵炎骑卫调转马匹,立即回返。
最后,宁尘双手环抱脑袋,带着布衣天骄,徐徐走进楼兰城。
每过一城,先吃饭,再喝酒,其后才是干大事。
这是宁尘当初被黄瘸子带出来的习惯,谈不上好坏,但天大地大,肚子最大,这句话,永远是顶破天的大道理。
一辈子庸庸碌碌,逍遥快活的黄瘸子,看着没多大出息。
但,很多大道理,都是他教自己的。
很多一点就通的警示名言,同样出自这位黄瘸子之口。
譬如,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能与人言,不过二三。
行今之事,莫问前程,熬不下去了怎么办?
再试着往前走两步。
走两步,也许就成功了!
多做事,少废话,永远比那些张嘴闭嘴,总将远大抱负,未来前景挂在嘴边喋喋不休的人,强的太多。
宁尘长叹一口气,情绪消沉。
这江湖,他还在。
但,黄瘸子不在了。
‘少爷,这行多少路,喝多少酒,喝着喝着,所谓美酒也就变成他娘的一个味道了。’
‘变成什么味道?’
‘江湖的味道!’
一番出神,两人已经临近楼兰城下。
布衣天骄看出宁尘情绪反常,凑过脸,打趣道,“想起什么人了?”
“一个故人。”宁尘言简意赅,语气淡然,已经恢复正常。
故人。
意指故交,情谊匪浅的熟悉之人。
可这两字,也代表着亡故的人。
布衣天骄拎起那双破烂不堪,但就是舍不得扔的草鞋,晃晃悠悠的就要进城。
宁尘好奇,“这鞋有什么来历?破成这样,还不舍得扔?”
“舍不得啊。”
布衣天骄强颜欢笑,似乎被宁尘的情绪感染,自顾自的嘀嘀咕咕道,“这鞋,是她给我编的,宝贝着勒,比天下最真的珍珠,还要宝贝。”
这双草鞋,其实他很少穿,寻常时候都挂着腰侧,光脚赶路。
常言道,每个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