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也不是这么好咽的:从此以后,他就负有了为振兴钢铁厂审批好减免税的义务,不管自己用什么方法,都必须把这件事情办好,否则,一旦李博堂父子翻脸,自己就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受贿20万元,至少都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自己的下半辈子就算彻底毁了。
每次一想到这一点,他心里便又悔又痛,以至于又开始像以往欠了高利贷一样,整夜整夜失眠,茶饭无思,像得了什么不治之症一样……
因此,现在当他听叶鸣说让他与李鸿一起去振兴钢铁厂搞减免税调查时,他顿时如蒙大赦,,只要叶鸣不亲自去搞调查,自己就可以在调查报告中,忽略振兴钢铁厂作假的问題,说他们的资料,完全符合减免税政策得要求,然后,再好好地坐做一做叶鸣的思想工作,让他不要太过于认真,在减免税报告上签字盖章,送到县局税政科去审查,以后的事情,就与自己无关了,而那二十万,也算是自己给李博堂帮忙的酬金了……
在去振兴钢铁厂之前,叶鸣打了一个电话给李智,说他和分局一位兄弟准备去振兴钢铁厂做减免税调查,请厂里财务部做好准备,将相关资料找齐,尤其是那些下岗职工的资料,一定要齐全完备,并且要有原來的新冷钢铁厂的职工花名册相对应,以便于调查人员核实。
原來,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題的通知》文件精神,像振兴钢铁厂这样通过国有企业改制成立的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要减免企业所得税(期限三年),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纳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这四个条件里面,第一个、第二个和第四个条件,振兴钢铁厂是完全具备的,唯一可能存在猫腻的,就是第三个条件,,因为很多人说:振兴钢铁厂买下原來的新冷钢铁厂之后,对老厂的职工大多数都是一次性买断,并且不和他们签订继续用工合同,原因是李博堂认为:国有企业工人原來吃大锅饭惯了,工作时爱磨洋工,效率不高,懒懒散散,而且不大服管教,对工资的期望值也很高,还不如自己招聘农民工或是其他失业者。
因此,振兴钢铁厂吸纳的新冷钢铁厂的下岗职工,最多占全厂职工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