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般低。
可是,也要看和谁比。
与贾家相比,薛家就是商。
之前,向问天所言,他虽然隔着很远的距离,却也听见了不少,一位与十万大军中可来去自如,寿命长达三百年的大宗师,地位堪比国之柱石,就算放在那些江湖高手辈出的王朝中,都是顶梁柱般的存在,更别说放在眼下求贤若渴的后汉一朝了,当真是个香饽饽。
就算娶,也是娶高门大户家的女儿。
朱门对朱门,竹门对竹门。
若说起来,还是他们薛家高攀了呢!
这撮合,真不是想象中的那般简单!
只不过,让薛蟠了松了口气,林朝辞倒没什么歧视,商人也好,士人也罢,大不过他手中的生杀予夺之力,便是那后汉一朝的皇帝,只要他想,也可以将其从那张龙椅上拽下来。
他喜欢的,就是最好的。
因为他本身就是最强的。
薛蟠还没认清“拳等于权”的现实,不过,这也和他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有关,一个已经定型的三观,从来就不是那么容易更改的,故此,林朝辞也没跟薛蟠解释,望着薛蟠好似找到了答案后,穿上蓑衣,戴上斗笠,风风火火离去的背影,哑然失笑着,摇了摇头。
拿起桌上的小水壶。
食指一弹。
这一次,倒出来的是香甜的葡萄酒。
“还是太年轻了啊!”
林朝辞笑而不语,抿着葡萄酒:“也只能说傻人有傻福吧,对于一名三观成型多年的后宅妇人而言,荣国府贾家,可远比一个有点武力的毛头小子更适合自家的女儿,世人皆求荣华富贵,却没想过,这天下最荣华富贵之人,乃是天子,而天子能享受荣华富贵的原因,也不过是因为他掌握着天下的兵马,哥哥与妈妈的意向相反,究竟来不来见我这个外人,更多的,还是取决于她自己的想法了。”
如此想着。
林朝辞伸了个懒腰。
掀开竹帘,推开窗。
摸摸窗外随车队而行的黑马。
顺手,扔过去了一个避水术。
不过……
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姐姐……
又有哪个男人是不想见一面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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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