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廉价,正因如此,当盛放着戒指的盒子被打开时,里面盛放的是一枚玉戒,玉戒上刻着繁琐而漂亮的金色花纹,美丽到只是一眼看上去,就能知道价值不菲。
周围的不少行人也注意到了这一幕。
纷纷凑到一边,看着这一幕。
这个时代比想象中的更封建,却也比想象中的更开放,得益于几个科技世界的文化入侵,主要是得益于某些游客,古代出行相当麻烦,现代出行相对简单,一到假期,自驾游比比皆是,故此,当选择变多后,就有很多科技时代的游客跑到古代来玩,尤其是秦、汉、唐、宋、明这五个时代,游客那是一波接着一波的,说白了,谁不想看清明上河图啊,正因如此,当街求婚这种新鲜事虽说极其罕见,甚至是第一次见,但看林朝辞穿的现代衣服与黄蓉穿的南宋襦裙,以及这两人男才女貌的匹配度,看热闹的行人也都保持起哄的态度,并没有人跳出来义正言辞的说伤风败俗。
此外,跟林朝辞的种族也有关。
黑发、黑瞳、黄皮肤。
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假如是个异邦男子在这里跪地求婚,尤其是对黄蓉这种极其漂亮的女孩求婚,估摸此刻就不会有人站在这里看了,而是大家一起上,你踹一脚我挥一拳,让这些蛮夷知道何谓天朝上国。
黄蓉也没想到林朝辞有如此大的决心。
她叛逆,这不假。
可她也只是在程朱理学上叛逆。
尽管对林朝辞有好几个红颜知己非常不满,可她也明白,男儿膝下有黄金,更别说那些皇帝还有三宫六院,后宫佳丽三千,哪怕是走肾,都不一定能走完,走心是根本不可能的,以林朝辞的身份地位,能做到如今这一步,她想不到自己还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慌乱道:“下面我该怎么做呀!”
“你愿意嫁给我吗?”
林朝辞拿起戒指,盯着黄蓉的眸子。
黄蓉也通过林朝辞的动作,大抵猜到了下一步的流程。
点点头,抬起手:“我愿意!”
林朝辞顺势牵住黄蓉的手。
将这枚可以储物的戒指戴在了黄蓉纤细白嫩的手指上。
周围,渐渐响起掌声。
该说不说。
这个时代的老百姓还是很淳朴的。
不过,林朝辞虽不能发喜糖,却也并非吝啬的一毛不拔,在黄蓉既惊又喜的欢呼声中,把黄蓉拦腰抱起,冲天而起之余,普天同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