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地走过去捡了起来,错愕地看着这玩意——小牛皮的枪套,银光闪闪的手枪,一个压满子弹的弹匣。
啊?我要这玩意做什么?
一脸诧异的夏筱诗就这么目视着军列逐渐加速,最后轰隆隆的驶出了车站。
那是一支金陵兵工厂制造的特殊批次的十二式手枪、即大明获得生产授权后的勃朗宁M1903,特殊之处在于它喷涂的是银漆,握把两侧改用白蜡木,外形非常之美观。
这批特殊的手枪与定制的雁翎刀一起,都是应天陆军武学毕业生前十名才能获得的专属荣誉。
也许以前的周长风将之视若珍宝,但现在的周长风却非常不屑——武器是用来杀敌的,岂能搞成华丽的工艺品来博人眼球?那是一种亵渎!
他压根不想带这玩意出征,新配发的HP-35不比它强几倍?然而他的勤务兵小李只知道他向来很珍重这把手枪,于是便很贴心的帮他带上了。
“嘿嘿嘿,想不到,营长又有意中人了啊。”谢万诚凑了过来,笑嘻嘻地说:“好俊一姑娘,您千万得抓紧,不能便宜了别人呐。”
你个浓眉大眼的山东大汉也不正经起来了?
周长风没有察觉那个“又”字,只是白了他一眼,板着脸回道:“有闲心考虑那个,不如先想想怎么活下来。”
“也就英夷难对付,其余那些包头巾的猴子们不过土鸡瓦狗罢了。”谢万诚一脸的不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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