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易之所以会先提出收购Paradigm,再把他的真实意图——拿下卡拉-刘易斯的个人经纪公司CaraLewisGroup——和盘托出,原因每个人都想得到。
“Meetmehalfway”这种心态,不仅是中国人独有的谈判方式而已。
特别是演艺经纪这种行业。
一般来说,当演艺经纪人收到某个主办方的询价函时,他们绝不会主动透露艺人的具体演出费用,最多划定一个大致可接受的价格区间供主办方参考。因为,在进行一项货物没有定值,浮动标价的商业交易时,买卖双方谁先报价,谁就落了下风。
不管是在孟加拉达卡最破败肮脏的街头市场里,还是在美国纽约全玻璃幕墙的摩天写字楼内,都是这个道理。
毕竟,若是谈判对手率先知晓报价,他们就可以迅速推算出你实际愿意承受的预算区间,并以此为据,有的放矢地调整定价策略。
报的价太低了,就告诉你给出的这个价位还不够,至少要加多少万艺人那边才会点头同意。
如果报的价比经纪公司的预期价位,或者这位艺人在演出市场上的历史成交最高价还要高?那不好意思了,经纪公司会直接接受你开出的offer,并且会把你的报价,锚定为艺人接下来可以接受的演出费基准线。
音乐人从出道到成名,逐步将演出费从一两千美元提涨到一二十万美元,就是通过经纪公司与各色采购方之间一次次的博弈完成的。
实际操作过程中,主办方会尽量把初次报价压到最低,演艺经纪这边则会最大限度地报出高价,双方经过数回合乃至数十回合的博弈,最终“各退一步”,以一个双方都“勉强可以接受”的价格签订演出合约。
至于谁退得更多,谁比较勉强,谁更能接受,每次交易都有所不同。
皮包、汽车,乃至私人飞机,不管价格再令人咂舌,卖家至少得明码标价,市场上也有同类同级的产品作为对标以供参考。看上的奔驰S级贵了,就跟经销商讲讲价,实在讲不通,还可以去隔壁买宝马。
简而言之,买卖双方可以操作的空间,是有限的、克制的、有迹可循的。
但演出并非如此,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人,当然也没有完全一模一样的艺人。贾斯汀-比伯的流媒体数据比阿姆可高多了,哪怕巡回演唱会也是前者做得多一些,但阿姆就是能比贾斯汀的要价再高三倍。这种现象,哪有什么规则可依,哪有什么道理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