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结果主角武功高强,噼里啪啦一顿出手,十几个混混全趴下了!
后面。
又引出什么杀手组织,想要暗杀一个正在上学的大小姐,结果主角又是噼里啪啦一顿出手,把杀手治的服服帖帖,还将其收为了小弟,因为主角的武功太高了,对方吓尿了!
“这什么破玩意儿啊!”
编辑们刚看的时候还在骂呢,文笔太烂了,也就创意还不错,但看着看着,很多人都来劲了,最后给出的评价是:“这本书虽然白的可怕,剧情逻辑也是有很大的问题,富二代的人物塑造,显得非常脸谱化,但忽略掉这些的话,看起来非常爽,是那些实体出版作品都达不到的爽感!”
或许会有不小的市场!
专业编辑,哪怕是刚接触网文,眼光也是在的,这本的缺点很明显,但优点同样的明显啊!
事实上。
林知白看这本,是捏着鼻子看的,主角虎躯一震,杀手纳头便拜,心甘情愿当小弟什么的味儿也太冲了点。
可最终。
林知白认可了这个稿子。
因为没毛病啊,网文蛮荒时期,这样的作品就足够让读者眼前一亮了,至于精品化什么的,那得等网文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网文作家们才会去进行追求,前世有个作品逼格很高的作家叫烽火戏诸侯,早期也是写过《极品公子》那种种马后宫文的,而且成绩非常非常好,虽然这样的作品,放在网文发展十年之后再看,大多数老白读者们肯定就看不下去了。
还有本。
味道也很冲。
名字叫《龙王赘婿》。
赘婿的点子,是林知白讲课的时候提到的,这个哥们写的有内味儿,一个废物赘婿,在大家族里受尽冷眼,被踩进了泥土里,简直无法想象的卑微,看得人憋屈到不行,直到一个神秘人出现:
“三年之期已到!”
“请天龙王归位!”
这玩意儿别说是网文发展初期了,哪怕再过十年也会有人喜欢,小白读者永远是一茬接着一茬。
最让林知白满意的。
是那个老狼写的书。
书名叫《回到古代当王爷》。
虽然也很爽,但又没那么白,不愧是专业的历史文写手,里面的资料很考据,或许这本发布后能够进畅销榜前十名,甚至前五也说不定,在这本书里林知白甚至隐隐看出了《回到明朝当王爷》的文风感觉。
至于林知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