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可以更快的把听众耳朵抓住——
不过先声夺人的前提是:
你的高潮首先得经得住考验!
显而易见的是,《乱世巨星》就是副歌完全能经得起任何考验的歌曲,高潮部分无论歌词还是唱腔乃至旋律都堪称整首歌的精华部分,配合林知白那狂傲的声音,以及那充满嚣张意味的歌词,瞬间便透露出一种无可匹敌的霸气!
【我擦嘞!】
【首富这歌好炸!】
【怎么可以这么带劲儿!】
【这歌词简直不可一世!】
【道上大哥听了都得走路打飘!】
【啥也不说了,今天数学试卷和我只能活一个!】
【这是首富十分钟写的!?】
【这歌曲质量,十分钟就能搞定!?】
【绝!】
才刚唱完前奏后的高潮,观众就已经高潮了,这就是《乱世巨星》先声夺人的魅力!
……
滨江大道,保姆车正在行驶中。
齐蒹葭道:“回公司一趟,我要录制一首歌。”
经纪人笑道:“是那首《红色高跟鞋》吧,这首歌大家都很期待呢。”
看过《荔山行》的都知道。
林知白给齐蒹葭写的这首歌质量很高。
虽然节目里,林知白当时唱的比较随意,但那个好听的旋律,已经让粉丝和观众感到期待了。
“嗯。”
齐蒹葭怀里抱着平板,进入自己直播间看了眼,结果却扫到这样一条弹幕:
“首富写了首超好听的新歌!”
超好听的新歌?
齐蒹葭忍不住好奇,点开了林知白的直播间。
镜头一看齐蒹葭的动作,当即给了个特写,让其直播间观众们也看的清清楚楚。
【啧啧啧!】
【十六个直播间呢,蒹葭伱怎么偏偏进了首富那?】
【果然蒹葭对首富很有好奇心吧!】
【对某个男人产生好奇,是爱上对方的第一步。】
【蒹葭快a上去!】
【我们支持你拿下白帝!】
【嗯?】
【首富在唱歌?】
随着齐蒹葭点进林知白的直播间,大家都听到了这样的歌声:
“天生我喜欢傲慢做本性,忘形言行失敬哪管你?万世巨星这是率性!我任性以天性,亡命拼命天生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