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终于有人为海外华人同胞出头》
《赵传薪是个罪犯》
不但全世界都在报道这件事,有心人也查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通过报纸上的内容,可以发现:赵传薪人很高大,有一把大胡子,喜欢穿黑色或者灰色呢绒大衣,内置西装。断发,没有清廷的辫子。枪法好,甚至一个人能对抗美国军队,更是将美国各地的警局掀了个底翻天!嘴很损,经常发出狂言,还说要击毙美国总统罗斯福。
最重要的是,此人才去美国不久,据美国警方调查,这人之前不住唐人街。并且追查到了那些被余文轩藏起来的女人。
只要见过赵传薪的,立刻就会想到他的样子。
不会错,一定是他!
也不知道谁把赵传薪出身于鹿岗镇的事情传了出去,鹿岗镇也进入了公众视野。
他以往的事迹也被调了出来。
即将赴任奉天美国总领事的司代德在报纸上说:我被赵传薪抢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