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薪,你去了美国,杀美国鬼子倒是痛快了,有没有,嘿嘿,睡大洋马啊?”
“有啊。”赵传薪将嘴里的草棍吐掉:“美国啥人种都有,白的,黑的,棕色的,熟的,嫩的,从西到东,睡了个遍。”
所有人都眼睛放光的盯着他,七嘴八舌的问感觉如何。
“那边也有打扮的很丑的,土掉渣的,但我只挑选能入我法眼的勾搭。最好的还是东部,在一个叫棕榈滩的地方的女人。天气好的时候,她们穿着到这里的小裤衩,在庭院里的游泳池晒太阳……”
“怪不得你不娶媳妇。”张大全吐槽道:“感情你都攒着,到美国去释放了。”
赵传薪哈哈一笑:“主要是不用负责,负责不起啊。我再活个一百年,就会娶妻生子的。”
这个年代论生死轻,论情谊重。生死只是一瞬间,战乱,瘟疫,饥荒,才狼虎豹,什么都轻易让一个人去死。可活着要承担一份感情,太过于沉重了。
“哈哈,你快拉倒吧,活一百年?在清朝,活到六十,那剩下的时间都是遭罪。”
清朝的人均寿命很短。
“我肯定会活到一百年啊,这个我坚信的。将来,会出现天上飞的机器,从咱们这到京城就一个小时足够。从中国到西方,也用不了两天。会出现一种比电话和电报还要先进的机器,拿着就能看见千里之外的人的脸,可以面对面说话,做到真正的天涯若比邻……”
现在的鹿岗镇鱼龙混杂,有日本间谍,有清朝派来的卧底,有白人脸孔,也有各国记者。
赵传薪混在保险队中间,和大家穿戴一样,压低了帽檐,加上没了胡子,谁都没发现他回来了。
他还不如后面三车的女人惹眼呢。
原来的温馨的小房子也没法住了,每天有人像是散步一样溜溜达达的路过那里,总是会不经意的朝里面看一眼。
李光宗自作主张,在镇子小广场附近的绿树成荫的地方,开辟出一块空地。
赵传薪有许多没有付诸实践的图纸,李光宗挑了一张自认为最好的房子样式给建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