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急忙抽出一份悬赏策,“您要的话直接拿走就行,要不了几个铜子。”
沈重接了过来,瓮声瓮气的道了句谢谢。
曹安看过悬赏策,一时间也就明白了刚刚的异常是为什么了,江湖很忙,无名小卒自然没人在意,但江湖也很现实,一旦绽放光芒,就会被万千眼睛盯上。
真正让曹安名声大噪的,并不是退朱衣,而是败任极,作为朝廷豢养的高级鹰犬,天然与江湖中人不对付,就像他说的一样,死在他手下的人他自己都记不清了。
江湖中,几乎大半的人都仇恨他,敌视他,但又奈何不得他。正所谓彼之良将,我之仇寇,现在曹安做了他们做不到的事情,这舒爽不言而喻。
作为当事人的曹安,对此却无感,甚至隐隐有些不喜。
他不喜欢这种被注视的感觉。
“两位客官,你们要的东西齐了。”
四大碗面,一壶茶,早就饿极了的两人便暂时将其他抛开,埋头苦嗦,看得人都随之食欲大振。
饭饱水足,推门而出,这里距离安定县太近,既是县府,又是州府,曹安总担心出意外,牵上驴子,短暂得到水和草料补充的驴子还有些不太情愿离开。
沈重伸手摸了摸驴子的脊背,眼中掩不住的喜欢。
“辗转几千里,你看咱这驴子都练出了满身疙瘩肉。”说也奇怪,当初是因为条件所限,才牵了驴子,没想到这一路行来,驴子非但没成为累赘,甚至很多时候,比马还要方便,而两头驴子也是逐渐神异了起来。
先是那一身杂毛,变得油光水滑,换了清一色的黑色,阳光下,还有些晶亮的刺眼,那身上也是布满了疙瘩肉,特别是四肢的位置。
曹安不由得笑笑,“驴子都练出满身疙瘩肉,唯有你,修为不升反降,现在都稳定在了一景融技境。”
“哪壶不开提哪壶。”沈重郁闷,他是修为不涨,光长身体了,虚胖的地方都长结实了,身形都拔高了两寸,现在叫小胖倒是不合适了。
曹安深吸一口气,“走,最后一站,小胖,到了决定你命运的时候了。”
百草斋其实是个地名,无论它的名起的多么的文雅,也改变不了它的本质,跟刘家沟,大尖山之类的没什么区别。
在武知味到来之前,这里就是个小峡谷。
背靠两座无名小山,中有溪流淌过,庭前矗立着一尊一丈多高的大大药鼎雕像,门前守着一小童,眼见曹安两人走上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