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垂涎自己美色的富太太们,顿时对脖子上的项链十分无语。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不仅没有给自己带来一份正经工作,还招惹来了怪异调查局。
不过,艾琳大概率是拿到了好处,她似乎吞噬了项链上残留的灵魂,力量应该得到了提升。
自己的猫变强了,是不是也等同于饲养员变强了?
洛克以这样的方式安慰自己,同时将那些富婆的联系方式丢到了附近垃圾桶。
他可不是一个吃软饭的男人,主要是这些富婆的平均年龄已经到50岁了,其中一个还是男人,实在是让人难以下咽。
本来还想去东区的面包房碰碰运气,但肩膀上的黑猫已经开始催促,
“快回家。”
“回去干嘛?”
“我饿了。”
洛克叹息一声,朝着佩特街区的方向走去。
回到熟悉的佩特区,洛克来到了肉食店。
贝德姆正子承父业,百无聊赖地在切着牛肉,将一块块牛肉挂到了橱窗里。
他不喜欢屠夫这个身份,也不喜欢肉食店,他喜欢蔷薇剧场的女郎,喜欢樱桃酒馆里的朗姆酒,喜欢和洛克这样不务正业的青年一起讨论像珍妮小姐这样的魔女。
看到洛克时,贝德姆的双眼微微发光,就像是看见了将自己从这无聊生活中拯救出去的救世主。
“洛克!”
贝德姆放下牛肉,伸出了一双油腻腻的手,打算给洛克一个熊抱。
洛克灵敏地躲开了他的拥抱,“贝德姆,山姆大叔呢?”
“他去送货了。”
贝德姆擦了擦手上的油渍,发现洛克肩膀上多了一只黑猫,狐疑地眯起了眼睛,
“这该不会是某位魔女小姐送你的猫吧?”
“不,这就是魔女小姐。”
洛克诚实地说道。
贝德姆愣了愣,随后捂住肚子笑了起来。
他是个笑点很低的男人,即便洛克说牛排三分熟和七分熟的笑话,也够贝德姆笑一整天。
“洛克,你真幽默,我听说你最近喜欢打小孩,这条街的小孩都躲着你,是真的吗?”
贝德姆问道。
洛克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没有这种事,我只是教训了一下凯这个家伙。”
“别装了,每个人都有点特殊的癖好,喜欢打小孩而已,比起喜欢偷夫人们内裤的约瑟夫,这点癖好没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