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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七十一章 我是个碧池(2 / 3)

腿子跟着,那样子别提多威风了,没看到旁边的小孩都吓哭了嘛!

该准备的准备,李三少爷一直在往前走,头也不回,就算后面的人一个个的少了,消失在人海里面,他也不管不顾,好像从来不认识这些人似的。

最后干脆只剩下他一个人,这宿县确实不是一个好地方,三少爷想在街道上找一家卖眼镜的店铺都找不到,最后只能从一个倒霉蛋那里顺了一个风骚的眼镜过来。

不知道用了什么手法在上面弄了一个“石”字上去,现在这就成了他的私人财产,上面还有她的名字呢,就算刚刚那倒霉蛋找上来也不怕,谁能证明这玩意儿是他的?

与此同时,后面有几个汉奸跟着一个老大,迈着八字腿像蛤蟆一样不停的晃啊晃的走着。

就在这个时候带头的汉奸伸手进口袋里摸着,突然骂道:

“你们谁偷了老子的眼镜?”

“老大,你这眼镜丢了?大不了再买一副就是啦,反正也要不了多少钱。”

是的,这眼镜好像并不是那么贵,因为那根本就是别人送的,或者是自己去抢,谁特么没事儿去买这么一副风骚的眼镜,钱又不是大水飘来的。

咚咚!

带走了汉奸伸手在自己小弟的脑袋上敲了一下,随后满带怒气的叫道:

“那是太君送给我的,你知道吗?不是用钱就能买来的!”

这人就是个贱种,既然认为鬼子送他的都是好东西,并且还以此为荣,可见这人已经烂到骨子里了,根本就没得救。

李三少爷没有杀他的原因很简单,杀这种人容易脏了自己的手,说实话,他不屑于干这事儿!

……

就是戴着风骚的墨镜,脚上登子铮亮的皮鞋,唯独头上是一个不够帅气的爵士帽,要是胸口再挂一怀表,那就更纨绔了。

不是什么人都能称之为少爷的,既然能被称之为少爷,那自然就是二世主败家子儿的代名词,三少也在上海败的家还少吗?

“老板,来坛好酒先漱漱口。”

这么牛逼的话,也只有他能讲出来了,反正我们这里都是脚夫休息的地方,普通人每天能喝上一碗酒,那就算很不错的了,这个长得白白嫩嫩的家伙上来就要一坛,还特么是漱口。

丫的漱口不知道用水呀,是在不行用茶也可以的,真是个败家子儿。

不理会周围一帮人的眼神,三少爷倒了一碗酒,喝一口吐一口,喝一杯再倒一杯,喝半坛再扔半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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