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在庭中翩翩起舞,并且对张辽频频敬酒,那份热情简直让人难以招架。
因为当时大汉的文明早已在倭国开始流传,在倭国上层之中,皆以汉服汉礼为荣,所以卑弥呼穿着汉服在当时也算是正常,倒是没有谁看得出来其中有什么深意,然而臧霸却是从中看出了一些味道,他见卑弥呼对张辽如此热情,而对自己虽然也算热情,可是明眼人一眼就看出其中的区别,于是乘着与张辽举杯同饮之际对着张辽笑道:“文远兄,看起来今日你不仅完成了陛下的使命,更是命犯桃花,将来很有可能会抱得美人归呀,这个倭国女子虽然平常看起来像一个男人一般,可是现在换回了女装,竟然也是一个少有的美女。”
张辽却是正色说道:“宣高,饭可以乱吃,话却不能乱说,人家只是依照礼节对我们表示欢迎,可不要错会了意,况且我家中有妻,怎可再接受他人?正所谓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我那贤妻追随我多年,便是天仙下凡,我也不会将他抛弃。”
“哈哈,不过是玩笑尔,看你这么一本正经的样子,实在无趣。”臧霸见对方面色渐转严肃,也不再说笑,不过看了看卑弥呼那精致的五官,臧霸还是叹息道:“恐怕以后又多了一个春闺苦命之人。”
张辽闻言却是默然,他当然能够感受到对方的情意,可是却一味的装糊涂,正所谓最难消受美人恩,大汉有多少女子自己不能要?却为何偏偏要这样一个番邦女子,传闻之中倭国女子不知廉耻,男女混杂,这样的人怎是良配?更何况此人将来纵然能够保住性命,纵然衣食无忧,享有崇高的待遇,毕竟也是番邦女子,而且曾是一方领袖,纵然心中无有他意,自己如果与其结合,这一辈子的前途可就毁了,所以无论从哪个方面思考,自己都不可能接受她的,所以与其长痛,到不如短痛,直接让对方知难而退,也避免了以后的尴尬。
于是在宴会之后,张辽与卑弥呼经过了一番细谈,终于让卑弥呼明白了,双方之间并无可能。
不过卑弥呼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伤心失望,反而对张辽更加敬重,同时也对刘和更加敬重,因为刘和能够派这样一位人才前来,可见刘和也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当然除此之外,张辽还与卑弥呼一起商议了以后双方合作的一些细节,待到将这一切都分说完毕之后,天色已经大亮。
这时候张辽不顾卑弥呼的热情邀请,向其辞别,既然事情已经解决,接下来他要立刻离开这里,前去向刘和复命。
卑弥呼毕竟是番邦女子,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