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
倒是胡麻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听清楚了“梅花巷子”四个字,微微凝神。
红灯娘娘会在解决了青衣帮之后,已经算是明州府里的第一大帮会了,但这第一大帮会,可不是说,红灯娘娘会在这明州府城里,就顶了天,成了明州府的扛把子。
严格说,只是刚刚洗白的小红灯。
而早先在城里饮酒时,徐香主便已经告诫过自己和杨弓,提到了几个不能招惹的存在。
一是草心堂,水深着呢,江湖地位极高,不能招惹。
再就是府衙,哪怕如今朝廷不大管事,但江湖人不惹官身,这是第一铁律。
最神秘的,便是这梅花巷子了。
以前胡麻还不好理解这梅花巷子厉害在哪,后来在红葡萄酒小姐那里了解到了“堂官”存在之后,倒也隐隐猜到了一些。
堂官管着门道里的事,管着江湖里的事,那自是不好惹。
只是还不清楚,这梅花巷子里的人,究竟属于捉刀问事,说理分香四堂的哪一堂而已。
“咱家会里的香主嘱咐过,红灯会与梅花巷子颇有交情,遇着事了该当帮忙。”
心里快速想着,胡麻慢慢道:“若是阁下遇着了急事,定是要借,那咱也没有不帮忙的道理,只是,要不阁下先出示个信物,证一下身份,然后写个条子给我,也好让我回去交差?”
“交情?”
那黑袍的法官,听到了这两个字,表情便颇有些不屑,只是夜色里瞧不清楚。
似乎并不觉得红灯会能与梅花巷子攀上交情。
待到听见了胡麻让他出示信物,写条子之类的话,表情便更玩昧了,呵呵笑了一声,道:“这却容易,只是救人要紧,我这身份你倒不必怀疑,明州府里,怕还没人敢冒充梅花巷子的人。”
“掌柜的先把你们车上的血食给了我,等我救人之后,再把条子给你如何?”
“这……”
他这些话,一下子便让众伙计们都纠结了起来。
胡麻道:“那当然不行。”
(本章完)
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