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路人人羡慕,目光火热,这就是最靓的仔。
下了楼,刚出大门口,忽然有人扒拉他一下。陈奇吓一跳,以为抢劫的,转头一瞧,却是一个戴帽子的贼眉鼠眼的家伙,声音很尖锐。
“哥们,刚买的录音机?”
对方见他警惕,笑了笑:“别担心,我是做生意的……你要带子么?”
带子!
陈奇眼睛一亮,问:“你卖磁带的?”
“看看去?”
“太远我可不去。”
“我是做长期生意的,不能坑你,咱们到那边说。”
对方带着他走到了一个相对僻静的角落,把衣服扒开,跟机器猫的口袋一样,一盒又一盒的往出拿磁带。
“10块钱一盒!”
“你怎么不去抢啊?”
“都是南边过来的,你懂,我挣个辛苦钱。”
对方很热情,介绍道:“你看看这个,这是邓丽君,现在最火的,南边都听她。”
陈奇翻了翻,《何日君再来》《又见炊烟》《路边的野花不要采》……皆是耳熟能详,封皮简陋,包装粗糙,但好歹是盘磁带。
“有刘文正的么?”
“许冠杰呢?”
“罗文也没有啊?啥都没有,你也敢来卖货?”
“您是行家啊!”
对方惊了。
陈奇呵呵,我跟你一个路人甲,我还至于装纯情小羔羊么?
对方则一拍大腿,道:“得嘞,冲您这份专业,8块钱一盒,您拿走!”
艹,走私真挣钱啊!
8块钱,一个人能活一个月了。
陈奇若非开挂,估计也惨兮兮的在地里刨食呢。他买了三盒邓丽君的,揣怀里走了。
稿费800,补贴拿了50块,临去北影厂于秀丽还给了他30,总资产880块,是个吉利数。现在录音机花200,磁带24,还剩656。
说归说,但他自己挣的钱是不准备上交爹妈的,问就是攒钱娶媳妇。
晚上。
夜深人静。
陈奇把门窗锁好,点上蜡烛——因为又停电了,把那块砖头摆在桌上,调小声。父母坐在床上,忽然显得很肃穆,在烛光里,一个从未听过的柔美到极致的声音传出来:
“今宵离别后,何日君再来,喝完了这杯,请进点小菜,人生能得几回醉,不欢更何待……哎,再喝一杯干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