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联系呼叫了经理。
经理是一位四十左右的中年男子,略微打量林川几眼,便带他去了一间会客室。
“这个是合约你看看。”经理将一份文件递过来,又贴心解释,“自在天的合约,也是受规则之力约束的,双方都无法违约。”
林川接过合约简单扫过,内容和前世基本一致。
他每个月固定要在竞技场打20场比赛,每场比赛固定出场费是2点自在点。
其次,如果有客人指定找他对战,他每月有3次拒绝机会。
不过,顾客指定的情况,他是没有出场费的。
但如果战胜了顾客,他可以获得5点自在点。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额外福利。
比如连胜5场,能获得5点自在点奖励;
连胜10场,能获得10点自在点奖励。
看起来这福利还挺不错。
但和真正顾客比起来,就十分寒碜了。
毕竟,真正的顾客在竞技场获得胜利,是有10点自在点基础奖励的。
一些特殊赌斗胜利,还能赚得更多!
而顾客获得5连胜,是有50点自在点奖励的!
十连胜,则是100点自在点奖励!
也是因为种种奖励设置,很多自由人都愿意来竞技场打比赛赚钱。
林川给竞技场签卖身契,依旧能赚自由点,但比顾客要少得多。
没办法,新人在自在天就是没有人权的。
而赎身的方法,也写在了合同里。
林川翻过一页,眼神突然冷了一下。
他抬眸看向经理:“我记得正常的卖身契里,擂台赛只需要十连胜,就可以赎身。为什么我这份合同里,要求二十连胜?”
经理眼底闪过一道精光,客客气气地开口问:“不知小兄弟从哪听说的,竞技场擂台赛十连胜的赎身规则?”
林川冷着脸,随口胡扯:“从卖我自在天门票的人那。”
经理眼神一闪,看向林川的目光越发恭敬。
他甚至无意识地低了半个头。
但关于合同的事,却并未退让,而是解释说:“我们竞技场制定合约,自然有我们的道理。以您的实力,想必打下擂台十连胜也不算太难。而如果我们还按照常规合约与您签约,您岂不是当天签卖身契,当天就能赎身?这样的话,会坏了自在天的规矩。”
“呵,坏了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