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的巨木之上,一片混乱。
就好像有一群不懂事的小屁孩刚刚捅了马蜂窝,正在被无数愤怒的马蜂围着蜇,当然,还有一个前提,这些马蜂比小屁孩的块头都大。
密集的狮鹫群遮盖了血尸的视线,让他几乎看不见巨木上的人类战团。
外围还有数万狮鹫来回盘旋绕飞,但凡有一点空间就会钻进去拼一把。
但他至少发现两个要素,其一,是人类战团还在,而且正在向下移动,因为狮鹫群也在紧随着改变位置,其二,就是狮鹫的视力是真的好!别说自己这人类极限视觉,就连悟空的视力都根本无法和它们相比。
而且,这视觉对任何物体的位置改变都特别敏感,也就是说,数万米之外有个人,如果他不动,狮鹫或许还没察觉到,一旦他动了,就特别明显,不是简单的视觉位移刺激,而是淬光目带来的圣光留影,光线的改变直接会让物体本身发光你敢信!
刘嚣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之前银河秩序给他的奖励清单中有一项叫体魄改造了!
如果自己有了狮鹫的眼睛,数万米之外施放暗箭,那不是妥妥的神不知鬼不觉吗!
至于那头领主,因为有巨木遮挡,暂时还看不见,这么一大坨不听指挥的狮鹫在空中悬停,以领主的智慧,即便想不通是怎么回事,也会朝着这群不识相的“同族”下手的。
血尸的数量已经超过五百,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加。
在刘嚣的意念控制下,过百头血尸冲向巨木,学着其他狮鹫的模样,开始在周围的空中盘旋。
至此,他也终于瞅见了那头领主。
孤独地悬停在高处,俯视着下方的族群和被围得死去活来的侵入者。
那傲娇的小表情,那挺拔的身姿,那亮瞎一众狗眼的金色毛发,那卓尔不群的冷漠眼神,使得它成为这一片空域中最亮的狮鹫仔。
让坐在尸堆之中的刘嚣,都忍不住攥起拳头。
这,就是他心心念念的宝物啊。
在得到悟空之前,刘嚣其实对血尸没有多大感觉,无非就是个肉体炸弹,为自己完成一些极具危险的工作,但自从有了悟空,不但安全感爆炸,还让他这个职业老六有更多的时间思考问题,对嘛,跑路都不用自己的腿了,格调再高一些的话,完全可以在悟空背上一边喝茶一边赏景。
做司机,哪有做乘客来得自在。
而且血尸和一般的傀儡不同,因为具备五感和大脑,它是可以执行一些复杂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