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原身结过婚,然后离婚了。
本来原身是不想结婚的,但苏父苏母天天催,一副她不结婚,就让他们在村里没面子,寻死觅活的样子,原身被逼的无可奈何,只得从一线城市回来了,在苏父苏母的安排下,跟人相亲结婚。
对方比原身大五岁,有一个十二岁的女儿,离异,之所以这样一个条件,会介绍给原身,自然是因为,对方条件不错——也是个体制内,还当着一点小领导。
原身想着,嫁谁不是嫁,就嫁了。
结果,对方女儿正处于叛逆期,看父亲娶了后妈,见天地找她麻烦,甚至开始投毒了——趁她上厕所,给她喝水的杯子里弄胶水,幸好原身觉得味道不对,没吞下去,要不然就要麻烦了。
原身看他女儿这样,吓着了,毕竟小命更重要,于是结婚半年,不顾苏父苏母的强烈反对,就跟对方离婚了。
不得不说,离的好,要不然,末日了,还要跟原身丈夫那一大家垃圾搅在一起,还不得给烦死。
不错,垃圾,原身那个婆婆,不是个好东西,不好对付,原身丈夫的女儿,就更不用说了,都要下毒了,公公和丈夫呢,万事不管,这样的家庭,要是末日继续呆在一起,绝对会有一堆的麻烦,且跟个男人搞在一起,指不定还有怀孕的风险,毕竟就算末日了,有些男人还是记着下三路那档子事,到时在末日怀孕生产,可是风险很大的,所以自然离开的好。
虽然琳琅来了,就算原身没离婚,她也不怕原身丈夫要她履行夫妻义务,但离了能让她减少麻烦,她自然也是高兴的。
原身这个房子还有一点不错的地方是,因房子在水中泡了半年,有些房子不知道是不是地基打的不深,反正就是泡烂了,倒了,死了不少人。
但原身这个房子,一直屹立到洪水结束,这也是琳琅没换地方的原因,因为这样一个,没住多少人,将来不用担心有其他业主跑来跟她挤,然后还不会倒掉的楼,这在接下来半年,可是极其重要的。
据琳琅从原身记忆中所知,原身前夫家和苏小芸家,买的不是最近的房子,是成熟的小区,又在市中心好位置,所以入住率极高,最后水淹的时候,一堆的人往高层跑,然后还有附近别墅区的人或步梯楼业主跑过来,导致两家人搞的鸡飞狗跳。
尤其是前夫家,买的位置是六层,当时是想着,一旦停电了,这个楼层没电梯,下楼也方便,结果,这次洪水淹到了六楼,他们只得往上找人家挤一起住,可是遭了很多罪,将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