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门外说道。
洪范对武红绫点了点头,起身出门。
候在院中的小厮看起来只十六七年纪,外头套着件不太合身的绸袍,衣襟里却露出一截麻布。
“小的自吕府过来,受我家少将军之命,向洪公子送请柬。”
他深深行了一礼,字正腔圆说道。
洪范没听说过什么吕府少将军,接过请柬一看落款,才发现是吕云师。
小厮完成使命,又得了一钱银子的赏,喜滋滋而去。
洪范读了请柬,回了席上。
“你们铁定都想不到是什么事。”
他笑道,将用红绸包面的请柬轻轻拍在桌上。
“吕云师为了谢我救了袁雪松,请我们全队在明月楼吃饭!”
众人闻言一愣。
“明月楼?那可是整个西京最奢华的烟花地,名副其实的销金窟!”
白嘉赐惊道。
“烟花地?你知道这么清楚,可是去逛过?”
洪范好奇问道。
他曾自庄立人口中听过明月楼的大厨如何如何,但自己从未去过。
“我平日买两颗洗髓丹都拮据,哪有这本钱?”
白嘉赐被众队友及司业一瞧,便涨红了脸,叫屈道。
“我修习《犬拟诀》鼻子灵敏,又囊中羞涩,所以在城内‘百花魄’兼职验香——这事司业也是知道的。”
他口中的百花魄是西京城内最有名的香水铺子,洪范也有听说。
“店里卖得最贵的玫瑰香露、百花香水都要七八两银子一小瓶,平日连门第差些的世家买的都少。”
白嘉赐继续说道。
“唯有明月楼的姑娘,来采购的时候却是连价格都不问的!”
“说起来,七月初七的乞巧节,明月楼还要例行举办品花会,那一夜的席面更是比平日还要贵上几倍。”
ps:
我前几日提到写得艰难,许多读者以为是难在琢磨文字,其实不是的。
写景、搞些修辞对我来说是比较轻松的操作,往往一次成型不费什么时间。
真正困难、且能够立起角色的是他们在情境中做出的选择、说出的话语。
好的文字不需要什么花里胡哨,只一句恰如其分的对白,便力透纸背——但偏偏是构思出那一句,需要大量时间的揣摩。
至于词藻什么的,对于老作者来说,反而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