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为了避税,其次看上去让以上那么多的公司像一个整体架构,就像是国外母公司,港岛子公司,国内分公司,看起来像一个大集团的样子。
用港岛的分公司在国内注册一家外商独资公司,这家外商独资公司不能在国内经营一些被禁止的业务,比如传媒啊,律所啊,金融制造,保险啊等等业务。
不能经营也不能成为股东,他只能从事一些咨询服务类的一些公司,这时候这家外商独资公司就会通过各种协议来投资分红,比如股权质押贷款,债务担保,专项顾问服务等合同来控制国内想到国外上市的公司。
这就是Vie架构后来为什么会让人痛恨,尤其是一些普通人,被这类公司割韭菜投诉无门。
因为这是协议控制,相当于全资入股了国内的公司,但所有的经营权,经营者,法人,都和他们没关系,怎么去追究没法追究到他们的头上。
这个架构出来时候是为了国内公司到国外上市,但后来大家也都知道了,很多人把这个当成为规避责任和跑路的准备。
这个VIE结构在配合信托,那就是绝配了,赚到的钱在转到信托里,即使最后VIE架构出事了波及到这群人了,信托里的钱也在那里,总之钱还在那里。
富豪榜上的很多人都是可查资产,而这批人的资产确实查不到,源头就给遮住了,所以富可敌国的人有度搜好,不好说,但可以确定有钱人比大部分想的还要多,财富也是大部分人想象不到的数字。
看到这里还没理解,最简单举个例子,你想去开一家奶茶店,但你不想被人知道这奶茶店是你开的,但你又想当老板,怎么办?
你去找到你的好朋友二狗,你让二狗去开奶茶店,你给他一千万,然后让二狗把奶茶店的股权质押给你,这笔钱是你借给二狗的,二狗每个月要还利息给你,你在黑二狗一个专业顾问团队,告诉他怎么开好奶茶店。
二狗从奶茶店的盈利中在支付一笔顾问费给你,二狗的奶茶店最终的钱都是你的,而二狗每个月可以拿到三五万的收入。
奶茶店要出了事,最多找到二狗,和你也没什么关系。
赵明阳自己也懂得这波操作,但他不能亲自做,必须找一个律师来做,因为这还能最后规避到张律师的身上,张律师想要自己摘干净,一定有一套完整的规避方法,而且都是现有法律内不断改进。
PS:感兴趣这类操作的具体实施的,可以去看马甲的另外一本书【重生从收智商税开始】,这本尽量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