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那一年季后赛,湖人只输了这一场。从那天之后,世间流传起一句话——“有一种精神,叫阿伦-艾佛森!”
佩服归佩服,海耶斯不想和艾佛森做队友。
艾佛森个人能力很强。他四次得分王,职业生涯场均27.8分,目前联盟现役球员里的第一;他职业生涯总得分接近20000分,联盟现役球员中仅次于奥尼尔,后卫中第一;他获得过一次常规赛MVP,两次全明星MVP;有人质疑他的防守,但他三次成为抢断王;他还带领一只烂队获得过东部冠军,杀进总决赛。
个人荣誉,团队荣誉,数据,评选,所有和数据有关的东西,都能证明艾佛森很强。
可是,艾佛森并不是好的团队球员。他要打出水准,必须拥有大量持球进攻机会。他的进攻效率并不高,这赛季他在76人队场均能拿到31.2分,投篮命中率只有41%,三分球命中率不到30%。而他拿下联盟常规赛MVP的赛季,得分31.1分,投篮命中率也只有42%。
海耶斯怀疑如果来了森林狼,很有可能要一次次看着艾佛森凭借个人能力单干,然后他和加内特一起抢篮板。
艾佛森的打球风格使得海耶斯不想来森林狼,加上替补球员不强,他们三人联手效果未必好过加内特、皮尔斯、雷-阿伦的组合。那三位分工很明确,谁也没说过自己是老大,都是好的团队球员。
森林狼现在的情况,艾佛森不会愿意做小弟,加内特“狼王”的名号也不可能让人。两人谁是“头狼”还搞不清楚,海耶斯不想来凑这热闹,还是安心的做火箭史莱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