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成功。
只不过通常这都是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的电信公司为了扩大规模,而使用的方法,像是本身就是市场中数一数二的公司,极少主动使用这种降低单客收益的方式。
除此之外,也有人提出,可以通过同其他运营商进行并购的方式,来增加在北美市场的占有率。
毕竟虽然说现在o2usa能够位列北美的第三大电信运营商,但事实上前两大电信运营商at&t和verizon的市场占有率,远高于其他的运营商,如果说o2usa能够同第四大运营商sprint进行合并,虽然说合并后的新公司,依然是美利坚的第三大电信运营商,不过在这两家合并之后,其用户数量,已经勉强能够同前两大运营商at&t和verizon相提并论了。
这种合并的好处,就在于能够具有更大的规模效应,对于合并后的公司来说,能够统一进行设备的升级,节约其中的费用。
但这种合并仍然有不小的阻力,除了美利坚相关的机构并没有那么容易通过这种规模的并购之外,最主要的问题就在于目前使用的3g网络方面,o2电信使用的wcdma的制式,而sprint则使用的是cdma2000,就像是华夏的移动和联通,其中很难进行融合。
“技术方面的障碍,也不是不能解决,只要我们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在下一代的4g网络方面,就能够使用同样的网络制式……”
巴伦听到对方说道:
“但即便是这样,更多的阻力,还会是来自于相关的监管机构,或者说,是来自于at&t和verizon,他们肯定不希望我们同sprint合并,以形成更具威胁的公司,因此必然会疯狂的进行游说,以避免合并被批准。”
这倒也可以理解,毕竟像是at&t和verizon这两家公司,在相关的政府资源方面,主要是人脉方面,也会强于他们。
当然,也不是说这种合并注定不会被通过,问题就在于,即便是能够被允许合并,也必然会带着一些比较严苛的条件——就像是巴伦前世的时候,t-mobile和sprint最终还是被允许合并了,但无论是sprint还是t-mobile,都为此付出了相当的“诚意”。
比如在批准这笔交易时,美利坚司法部命令sprint剥离某些资产,包括boostmobile和部分无线频谱;而t-mobile也必须让diswork在七年内能够访问其网络,以帮助其成为新的一家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