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春天发誓,如果不是因为他打不过慕容止的话,他一定要狠狠揍慕容止一顿。
他问慕容止,“我说,你明明喜欢那丫头,之前处处维护着她,后来又生怕她害怕,每次咱们谈话的时候你明知道她在外面,也从不阻拦,只希望她早点知道并没有以命换命这件事,你既喜欢,直说便是,瞧我,我若是喜欢哪个姑娘,肯定不会拖到第二天再告诉她。”
那是因为你怕拖到第二天,你喜欢的就不是这个姑娘了。
如若换成从前,慕容止是一定会这么说回春天的。
可是他却只是坐在那里喝茶,任凭自己胳膊上的血液蜿蜒干涸,也不包扎。
“你怎么就这么固执呢!你既然想知道那丫头到底是谁的人,你便问,你不喜欢她同晋平滨亲近,你便说!你到底在固执些什么!”
回春天真的不能理解慕容止和宋小九。
在他看来,这二人明明就是彼此喜欢的。
反正他喜欢一个姑娘的时候,也就为对方做到这般地步了。
他喜欢的姑娘千千万,其实喜欢就是喜欢了,不必深究为何喜欢,也不必纠结有多喜欢,更不必去想会喜欢到什么时候。
这一刻我喜欢你,那么这一刻,就是天长地久了。
我要告诉你,同你分享这一刻的天长地久。
“闭嘴,”慕容止被回春天吵得头疼,冷冷开口,“本督只是痛恨背叛。”
并非什么喜欢,才不是什么喜欢。
宋小九你口口声声称我为朋友,到头来,却这般背叛我。
慕容止此生最恨背叛,最最恨朋友之间的背叛。
“什么背叛不背叛的……”回春天还要说话,却被慕容止给撵了出去,一扇门“咣当”一声砸过来,差点砸到回春天的脸上去。
“嘴硬……”回春天咬牙骂了一句。
如若真的那么恨她,又怎么会让自己知道她此刻就躺在地牢里的事情?
还不是怕她死了。
老子要不是想让你们俩好好在一起,鬼才肯帮你这个忙,爱死不死!死了老子还能挖了心肝汲了鲜血去卖钱!
回春天到底还是去地牢里把宋小九给扛了出来。
她受了内伤,胳膊上的伤口也撕裂得厉害,倒在地上沾染了不少的灰尘,伤口已然发炎,人也跟着烧得厉害。
幸好是自己在,否则换成旁的大夫,便是不留下病根,也要在床上躺一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