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出现了3次资金亏损事件,每一次亏得钱都比上一次多?
为何连新系统都更换了,并且有了前3次的经验在,还能出现第4次?
为什么一个普普通通的交易员,就能够通过一点小手段,吃下投资人的200亿?
这些问题,都在陪审团和旁听者的脑海中浮现。
是啊!
东星证券可是大公司,内部自然有一套非常严格的审核标准。
而且对于金融公司,或者说证券公司来说,亏损倒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投资市场嘛,但出现这种违法犯罪行为,那可是绝对不允许的。
一个小交易员就能依靠着卖高风险股,诈骗投资人200亿,那谁能保证未来会不会出现又一個李青泽,又一个王青泽呢?
带有如此的想法,他们的目光都看向了钱茉莉。
东星证券,是不是真的需要承担责任?
这样的想法一旦开了头,那么就止不住了啊。
“这个小王八蛋,居然用这一招!”
被告席上,汤师爷坐不住了。
他只是在一个瞬间,就明白了张伟的“险恶用心”。
合着祝秘书之前说的那些证词,都完全没效果,做了无用功是吧。
我们要证明案子的有罪方是詹青泽。
好,你也不否认,甚至没给詹青泽辩解一句,反而是换了一个问题。
既然出现了一个詹青泽,之前也出现了一个戴先生,一个雷某,一个吴某。
那么未来还会不会出现其他人的交易员犯案?
投资人的钱是否还有可能被莫名其妙给套牢,被莫名其妙给吃下?
有可能!
而且有很大可能!
东星证券的内部,能出一个戴先生,能出一个詹青泽,肯定还能出其他人。
所以,东星证券有责任!
不过不是对200亿的亏损有责任,而是对自己内部监管不力,让投资人出现4次巨大亏损的责任。
因为你们连着4次,不仅没有一点防备,最后投资人的钱呢?
就算这一次将詹青泽抓了,他能把200亿吐出来?
显然不可能吧!
这下子,陪审团对钱茉莉等人的看法就变了。
东星证券要不要承担责任?
这个问题就值得思考了。
“反对,控方在模糊概念!”
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