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洛夫伯爵和兽族结盟、攻占伊夏罗夫伯爵领的消息后,赫尔曼开始考虑招募异族战士的可能性。
然后赫尔曼又去往河湾,和里奥结盟,看到河湾的异族和人族共存,就越发觉得可行。
但他不敢直接雇佣兽族军团成建制的军队,害怕他们学习到人族的先进军制,获取大量的武器甲胄,到时候反戈一击。
所以他宁愿将消息散布到荒野,去招募小氏族的战士,组建新的异族军团。
大氏族的战士,氏族凝聚力强,当雇佣兵打完仗,还是会回归自己的族群。
但小氏族的战士,只要有饭吃就行,养久一点,就不会再想着回到自己的小旮旯里忍饥挨饿。
他们甚至会带着整支氏族投奔,向赫尔曼血誓效忠。
对于荒野异族来说,比起种族大义,族人的生死存亡显然更加重要。
“可惜我的岳父家不如二弟家的上心,否则也不用我堂堂北境伯爵,冒着骂名去拉拢荒野异族和割据封臣。”
“不过这样也好,一旦成功,这天下也不是不能争一争。”
三千异族军队,如果能够听从指挥,再披上铁甲,就堪比一支人族的满编军团了。
有了这支军队,佛罗瓦尔德的战力翻倍,就多了许多可选项。
至于规矩和传统,那也不是他率先打破的,东边库洛洛夫可是连双足飞龙骑士团都有了。
在赫尔曼伯爵招募异族战士的时候,芙蕾雅也在努力组建自己的军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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