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狗子都沉浸在火枪的轰鸣声中,直到手里的火枪炸膛为止。
斯壮也很高兴,他手里的火枪,平均下来十次射击,只有一次炸膛,这不就等于杀十个敌人,才会轮到自己?
所以他觉得很划算。
如果说河湾的枪炮实验,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进行大量数据收集,那么狗头人的枪炮实验,就是边训练边实验,用伤亡率得出结论。
一个经验丰富的狗头人火枪手,可以感觉到自己手中的火枪什么时候炸膛,虽然有赌的成分,但存活率远远高于那些新兵。
席克斯看了一会儿狗头人火枪手的训练,觉得很差劲,于是对斯壮道:“我要去攻城,你这些兵行不行?”
斯壮感受到了羞辱,牛眼怒瞪,“我的兵没有不行的!”
“真的吗?那你会陪我去打仗吗?”
斯壮顿时兴奋不已,他已经半年没打仗了,感觉炮管都生锈了,“必须的,斯壮最喜欢打仗!”
“好,人齐了我就叫你!”
说完她将带来的獠猪骑手们交给斯壮,“打造的战猪装甲,可以拿出来用了。”
“好!”
接下来,席克斯又找了许多小伙伴,她跑到河口镇,来到克罗格的身前,“胖狗头人首领,带上你的族人,跟我去打仗!”
“不去。”
席克斯端起单管猎枪,“我是狗头人大将军,你再回答一遍!”
“我,我去。”
“兰博万,陪我去打仗!”
“不去。”
“那我就把你娶五个老婆的事告诉妈妈!”
“好吧……”
等到河湾大屋得到消息,河湾大屋的闯祸精·顽皮狗·小猪倌·狗头人的大将军·兰博·席克斯,早已召齐人马,踏上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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