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
暮情认真说:“我希望故事有头有尾,明明白白,即便是死在执朱面前,让她知晓她的挚友不在了,也比吊着她,让她今生今世寻我不得要好。”
她也好,大兄也好,不到第十世,皆是早夭之命。
可执朱不同。
执朱是那样优秀,受天道眷顾,定能活千年万年。
“我不希望,过了千年万年,执朱寻我不得,某天忽然明悟——”
“她不是找不到我,而是我不在了。”
暮情红着眼睛,声音沙哑:“所以,我要死在她身边,死在她眼前,断了她的念想,让她知道,她的挚友再也回不来了。”
墨执朱能活很久很久。
她与墨执朱相处的那百年,占据了墨执朱现在人生的大半。
随着时间过去,她所占据的部分,会越来越小,最终变得无足轻重。
终有一日,墨执朱提起她,只会想:“我曾有一位早夭的朋友。”
而非惦记她千年万年,最终只余一个求而不得的遗憾。
暮宵劝不动暮情,也不再与她争执,只道:“你已经一百多岁了,接下来的日子,你遭遇的危机会越来越多,你想扛过去,也会越来越痛苦。”
“妹妹,路是你自己选的。”
暮宵语气沉重:“或许某一日,你会因痛苦折磨而后悔,一腔心意变质腐坏,最终落得一地鸡毛。”
他摸了摸暮情的头,苦笑一声:“大兄只能祈愿……你最后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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