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五七年至六十五,仍能下地种田。
放在大庆。
这更算得上高寿。
至于五七这个名字,就表明着他曾是前朝的四等民,庶民不配起名。
五七为名。
也是依据传统。
生他那年,父亲二十七岁,母亲三十岁。
父母年岁相加,便是五十六。
他的名字也就是这么来的。
这一辈子,从给前朝贵人们种地。
再到经受乱世,最后被分给了自己的土地,让他的一家子,能有新的生活。
而今天。
他按照受伤之人的要求。
带着那份血书,来了辽地。
为了,只是觉得辽王是当今陛下的孩子,又有威名爱民在身。
若真出什么大事儿了。
他必须得告诉。
他找到了最大的一家红衣商会。
为此还观察了几天。
察觉没问题后,选了一个最和善的人联系。
能从乱世中活下来,刘五七是有自己一套保命的法子的。
而当随着红衣商会开始。
刘五七似乎就只会说一句话了。
“我滴个娘来!”
“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大的城市。”
“广宁城比这范阳还大?这都瞅不到头。”
一入范阳城。
刘五七就觉得开了眼界了。
活了一辈子的经验,在这里似乎都不够用了。
街道两旁许多人用的东西,他都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特别那座高耸的钟塔,上面显示着时间,指针在跳动。
然而他根本看不懂。
至于说广宁城庞大,刘五七是不信的。
再好。
能比京都好?
“辽王殿下是个苦命的,陛下也是狠心,那么大的时候就送到了塞外。”
“后来又发生了那等祸事。”
“这才过去多少年,辽地就能恢复过来了?还比以前更兴盛了?”
刘五七打死都不信。
他是瞧见过兴盛的城池的。
然而战乱之后,眨眼之间就化作了焦土。
即便那地方如今又立起了一座城,可与当年,是远远无法相比的。
只不过。
那些城池的繁荣,都跟他没有太大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