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也是自己从小养到大的。
他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才六七岁的样子,在乞丐堆里和人抢食物吃,被人打了半死,还死死维护着那半块馒头。
那坚毅倔强的眼神,一下子吸引住了他。
他带他回府,为他起名,自此他不再是孤苦一人,身边也有了儿子。
他是倾注了真感情在里面的,对待他如同对待亲子。
仿佛是把他当做了那个无法相认的他。
这些年,这个儿子跟着自己上战场立功劳,对自己也是言听计从,让他得了不少安慰。
“父亲,可是.....”
庞青平刚要说话,却被庞戎打断:
“我知道你舍不得,但是我也是为了你好,好好回家陪陪妻子,生个孩子,你难道愿意让你的妻儿也跟着你殚精竭虑,把脑袋都提起来吗?你年纪也不小了,该好好过自己的生活了。”
庞戎这番话也是真情实意。
若是可以,谁不愿意媳妇孩子热炕头,和和美美过一生呢?
从这里讲,他是真的羡慕沈渊。
他总是说那是个农夫,没什么志向,就会听媳妇的。
可是,心里,却无比的,羡慕。
庞青平还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悻悻地走出门外。
他,仿佛一下子没了方向,不知不觉,走出了侯府,走到了街上。
穿过巷子,来到一家酒楼,一个人要了个包间,仿佛喝水一般喝了整整一坛子酒水。
他眸中带着不甘和恨意。
凭什么。
他从被收养那天起就知道父亲是要干大事的人,而且是天大的事,这件事很危险。
成功了,那就成龙。
不成功,那就是土里的臭虫。
喜欢房子通古代,被糙汉领回家强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