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合规之下的私学??
资金由私人出,讲学内容,重要决策、甚至连师者任命,都需严格符合朝廷规范与要求?
这……
你这小脑袋瓜子究竟是如何想得出来的啊!
这也未免太损了些吧?
虽言志士仁人,或因传道授业之宏愿,甘愿于严苛规制之下,倾资兴学立教。
然芸芸众生,大抵皆望保持教化内容与手段之自主,不愿受官府之严苛约束。
更恐言行与朝廷律令相悖,招致惩戒,是以多生畏惧,裹足不前。
尤为关键者,兴学之事,耗资甚巨,而其利微薄,经济之不济,恐为世人所阻,难以轻启此业吧!
但是!
倘若朝廷施以私学以惠政,譬如减其税赋、赐以荣名,特许经营等,则或可诱有志之士、富贾豪绅,慷慨解囊,共襄兴学盛举,以助朝廷教化之大业?
此时,不仅仅是冯去疾、李斯、蒙毅等人想到了这一点,张良、王绾、隗状几人显然也想到了。
然后,一个两个看向顾绫雪的眼神越发的怪异了。
此时的李斯也不得不感慨,年轻真好!
他是真的老了啊!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强调统一法度和严格的社会秩序。
他想的是私学会传播与法家理念不符之学说,造成思想上分歧,从而影响法令统一执行与社稷稳定,更不利于形成统一意识。
故而主张通过禁止私学来加强中央集权。
但朝廷若能规范并确保私学传授内容与法家思想、政策保持一致呢?
那自然是支持啊!
只要符合朝廷规范,那私学的存在便能满足不同阶层与兴趣群体之需求。
且私学作为官学补充,还可为朝廷提供教育政策与实践之反馈,以便官学不断优化和调整!
更重要的是,减轻国库负担啊!
当然,也不得不承认,以上私学得以兴办之策,皆是基于一点。
那便是国不缺粮!
不然,光赐以荣名恐怕根本不足以让那些志士仁人甘心在严苛约束之下兴学,减其税赋还是很重要的!
毕竟,世间之事,无不围绕着“名”与“利”二字盘旋。
名者,士人之心之所向。
利者,商贾之根本所在。
朝廷若能巧妙结合,不仅赐以荣名,更辅以实利,名利双收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