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问题上早就有决断,青塘和卓啰和南划入秦凤路,辽国析津府改为大宋北平府,将原来的北京大名府迁至幽州城,连带着辽阳也纳入其中。
细节就只有那些资源该怎么开发利用。
比如在沈阳、张家口等设立边市,与契丹、蒙兀、女直、渤海等部落贸易,开发当地矿产资源,以北平府为中心,发展羊毛等纺织业等等。
除此之外,还要设计国旗、国徽,写一首属于大宋的国歌,另外就是出台一系列保护农民,维护工人利益的政策之类。
如在基层建立农会、工会,增加农民和工人与上面对话的渠道,规定工作日和休沐日,完善劳务法。
严格来说,北宋的雇佣契约还是比较完善的,用工方面官府都有明文规定和保护,除非官商勾结,不然的话,很少会有拖欠工资之类的情况发生。
但以前的用工并非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一般是各种店铺的小二、服务员,或者码头工人、苦力工人、木匠、瓦匠之类的活计。
由于用工较少,数额一般不会巨大,所以也犯不着为了这点工钱而贿赂官府。
反之如果拖欠工资,被工人告到官府去,那麻烦可就大了。
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北宋的劳务合同法之类的条例反而能够顺利地施行下去,也间接促进了北宋的经济繁荣。
然而工人就不一样。
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小一点的工厂可能几人,几十人。大一点的几百人,乃至数千上万人都有可能。
资本家每个工人克扣一点工资,或者逼他们无条件加班,加在一起创造的利润是非常大的。
因此早点出台政策和法律,也是为了防范于未然,避免亡羊补牢。
政制院对这些事情的规划其实倒也并没有做太久,因为不用他们亲自做。
国旗、国徽、国歌之类的事情进行广泛征求意见,出台法律保护工农的事情交由刑部,土地规划的事情还是需要自然资源部前往新打下来的土地去勘探矿产。
其余的就是一些调研工作。
赵骏亲自前往汴梁城外的那些工厂,视察工人工作的环境。
而且还去了汴梁周边一些矿山,如曹村镇(平顶山)、长社(许昌)、郑州等煤矿产区,了解采矿作业的环境。
目前受限于开采水平和能力,主要采矿作业以挖露天矿产为主,较少深入地下。
但显然易见的是,随着工业发展,露天煤矿和铁矿估计在未来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