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p果公司后来在21世纪搞出来的那些战略和产品,跟s尼当年是如此的相似。
而成功,也同样是惊人的雷同,只不过,p果的产品卖的比s尼巅峰时期还要多,而且,互联网时代的终端,攫取利益的能力,远远超过互联网时代之前的硬件终端。
所以现阶段刘森只准备拿少量的文化创意用在80年代的平行世界,而不是准备如洪水泛滥一般,把21世纪的创意向那边世界倾销。
与此同时,着重收集一些技术资料,将一些几十年内拥有巨大前景,技术门槛又不是太高的技术,纳入维创电子公司的掌控,打造类似于s尼、p果那样的以硬件终端作为依托,站在文化创意产业的食物链上游。
比如――cd-rom!
cd,光盘或激光唱片的简称。这项技术起源于1972年,f利浦公司的研究人员发现激光光束能够记录和存储信息。到1978年,f利浦公司研发出了商业化的激光视盘系统――ld!
ld直径有12英寸,光盘两面都可以储存信息,但其记录的信号是模拟信号,并非计算机能读取的数字信号。
由于ld验证了光盘存储的可行性,但是,想要开发出更廉价的商业应用却是需要不断烧钱,所以f利浦公司也公开授权ld的技术专利,并且,跟s尼联合研发cd唱片。
历史上,f利浦和s尼两家公司在cd专利标准上明争暗斗,但最终还是在82年统一技术标准,联合制定cd-da红皮书标准。
cd-da相对于ld,进步在于把模拟信号进行了pcm(脉冲编码调制)数字化处理,再经过efm(8~14位调制)编码之后记录到盘上。数字记录代替模拟记录的好处是:对干扰和噪声不敏感;由于盘本身的缺陷、划伤或沾污而引起的错误可以校正。
在cd-da标准成功之后,f利浦和s尼公司已经意识到了,cd能够大容量的计算机只读存储器。但要把cd-da作为计算机的存储器,还必须解决两个重要问题:
1建立适合于计算机读写的盘的数据结构;
2cd-da误码率必须从现有的10-9降低到10-12以下。
由此就产生了cd-rom的黄皮书标准。这个标准的核心思想是:
盘上的数据以数据块的形式来组织,每块都要有地址。
这样做后,盘上的数据就能从几百兆字节的存储空间上迅速找到。为了降低误码率,采用增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