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没有半分怀疑。
毕竟,现世兵王的强悍,绝不是普通人能想到的。
有些小说里,说兵王如何如何牛逼,我也曾经看过好几本火书,但我只想告诉大家一句话。
那就是,比起小说,只要不是吹逼到能够划归到玄幻类别,那,书中描写的兵王,比起现实中真实的特种兵牛人,或许连鞋都提不上!
很多在常人眼中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那些动作,在顶尖特种兵看来,根本不叫事儿。
我因为机缘巧合,在学习那些手势语的时候,曾经有幸亲眼见到过一个身高也就一米七出头,还算不上最强悍的退役特种兵,直接徒手从一座楼房的外沿攀上十几层楼顶!
整个过程,没有超过十分钟!
玛德,想想看,十几层楼,就算一个棒小伙跑楼梯,累成气喘吁吁的死狗,需要多长时间?
就算从楼房外沿上去属于直线距离,但…那情形也太震撼骇人了吧!
特么,而且还完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啊!
甚至在我看来,光滑笔直的楼外壁,都没有任何可以借力的地方!
后来我曾问过墨擎天这件事儿,得到的回答是,只要存在些微凸起和凹陷的狭小缝隙,经过特殊训练的特种兵,就能够像一只大蜘蛛那样,手指脚尖死死扣住,从而借力上行!
最后,墨擎天还说了一句,十几层高,以他的速度,绝不会超过八分钟!
听了这样的回答,我竟无言以对…
言归正传,我缓慢退后,而人影一花,那只六四式已经瞬间从廖勇手中,自行‘跑’到墨擎天掌心了。
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动作,反正,那只六四式警用手枪已经易主!
“第一次我没有动手,你知道为什么?”
墨擎天并没有理会已经完全惊得呆住的廖勇,而是转向我沉声说道,“江枫,看来以后你有必要去军营里呆个一年半载的,哎,有些特别的枪械常识,你还是门外汉一无所知啊…”
我,唯唯诺诺。
哥啊,这不废话么,我江枫从没有参军当兵,我哪儿知道什么关于枪械的知识呢?
而且,用你墨擎天的话,还是特殊…
哎,也不知道‘特殊’这两个字,怎么能和‘常识’放在一起用,这…算不算有语病呢?
“第一次,这家伙扣动扳机之前,我已经从开保险的声音和手枪柄里弹夹的轻微响动判断出,第一枪并没有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