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觉这一章的林轩的计划篇幅略长,但为了节奏的把控大家还是听他瞎**一会吧,反正我有两章,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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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先把这里弄成一个保护区吧,总让人围观也不好,毕竟感觉算是我的……私有财产。”林轩轻轻咳嗽一声后说道。
“恩,主人说得对,我也觉得这样很不好。”老石头同意,然后大坑的外围开始有一道道金黄色的光幕冲天而上,最后汇聚在顶端,形成了一座金字塔的模样,看起来恢弘而神圣。
“好熟悉的金子塔。”夏岚点评了一句。
“所以目前,别人不能进去了么?”
“没有主人你给的权限,自然是没人可以进去。”石头说道,林轩点头,那就好。
不然在外面,看金字塔如此高大上,跟里面有迪迦的石像一样,结果进去一看,就是一个长着杂草的大坑,最多是带着不朽的,无法破坏的,神秘的……大坑。
“我也能进来么。”夏岚问道。
“可以。”大石头同意,因为它看出夏岚与林轩关系的不一般,所以顺便给了权限。
然后夏岚走了进去,又走了出来,接下来她让大石头取消她的权限进行尝试,果然就进不去了,金色的光幕犹如实质一般,阻挡人过去。
“这是你的力量还是坑的力量。”林轩问道。
“都是主人的力量。”大石头上网那么久,“博览多识”,拍起马屁那叫一个厉害。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觉得不如废物利用一下,把这个坑好好改造一下,变成以后我敌人的劳动改造所与心灵净化室吧。”林轩突发奇想,决定做出实践。
夏岚:“……”
这是要让这里成为林轩的小黑屋……哦不,小金屋么,然后让他的敌人遭受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折磨,然后体验生不如死的感觉么……没想到啊,林轩居然也有这么可怕的一面么。
也是哎,即使是咸鱼,但如果真是圣人的话,不翻身也能吊打一切吧。
“哦,主人为什么要这样做,直接杀了不就行了吗?”石头问道,夏岚也觉得很奇怪,既然都是敌人了,为什么不杀掉呢,那简直是一劳永逸的方法,放在这里浪费时间精力担心他哪天会越狱然后报仇什么的。
“杀掉很简单,但是不好玩了啊,而且我也觉得敌人只要不是太讨厌也没必要死,接受一下社会主义的劳动改造很快就可以用全新的面目投入到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