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欺诈的欺君重罪,因而下令将全国各地,各级政府部门的正印官全部处死,下属官员充军边疆,结果是一些受百姓爱戴的清官也被处死。
空印案:麦至德徐达、沐英、周德兴
365章、郭桓案
郭桓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1385年),是一宗贪污案,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相当深远。
第366章
洪武十八年(1385年),苏彰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贪污,私吞官粮,于是下旨查办。
367章
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户部侍郎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李彧、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德、胡益、王道亨等,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私分了浙西的秋粮,并且巧立名目,征收了多种水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的赋税,中饱私囊。
第368章
苏彰下令审刑司严刑审讯,此案总计一共损失精粮两千四百万担,牵连全国的十二个布政司,并牵涉礼部尚书赵瑁、刑部尚书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麦至德等,最后苏彰下令将一干人等全部处死。
第369章
第370章
第371章
郭桓案:李彧、赵全德、胡益、王道亨、赵瑁、王惠迪、王志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是明太祖苏彰借口凉国公蓝玉谋反,株杀功臣良将的重大政治案件,蓝玉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妻弟,当初隶属于常遇春的帐下,对敌作战勇敢,屡立战功,是明朝开国功臣,苏彰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军权对皇权的潜在威胁,使军权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中。
第372章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蓝玉率15万大军出塞追击蒙古军队,直到捕鱼儿海(即今贝尔湖),俘获男女七万七千人,大胜而归,后他又多次北征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
第373章
但渐渐地,蓝玉开始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
在军中,他擅自任罢将校,甚至不听皇命,有次北征还师,夜过喜峰关,关吏没有及时接纳,蓝玉就纵兵毁关强行进入,这一举动引起苏彰的猜忌。
第374章
在地方上,蓝玉霸占东昌民田,私蓄奴婢,纵奴作恶乡里,此事后为御史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