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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羯鼓传花 下(2 / 3)

5年被挖掘出来,毫无锈蚀,依然锋利无比,寒气逼人。)那时候剑是两军交战中最常使用的短兵器。据记载勾践就曾请了一个埋名隐姓、生活在山林中的剑术家越女给他的士兵传授剑术。这个越女不仅剑术精通,而且还有一套相应的理论。《吴越春秋》和《庄子·说剑篇》中都有古代击剑的技术和战术的相关记述。

兵器的制造受制于冶炼技术的限制,而兵器的运用又跟军队的作战方式相关。到了汉朝,国家主要的敌人是北方的匈奴,于是发展起了以骑兵为主力的军队,而骑兵交战中以砍、斫最方便最具杀伤力,使得以刺为主要攻击方式的剑在战场上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刀便逐渐代替了剑成为军中战士的主要短兵器。但剑因其携带轻便,佩带具有潇洒之风采在社会中仍然盛行。到了唐代,任侠之风流行,不仅侠客佩剑,连文人雅士也开始佩剑。有什么比衣袂飘扬,仗剑走天涯,更能显示出自己文武双全,风流潇洒,卓尔不群的风范?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李白了,据说他不仅喜欢佩剑,还是剑术高手。他曾说:“托身白刃里,杀人红尘中。”何等快意潇洒!

于是文人持剑而舞成为一种社会风气,甚至常常成为宴饮时的助兴节目。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有的文士就开始为了表演而表演,把剑使得花哨好看,上下翻飞,让人眼花缭乱,把剑术从一种战法变成了一种舞蹈,成为一种媚俗的工具,后来渐成风气,许多剑术便丧失了它作为兵器刚戾勇猛的一面,成为了只有形式没有实质的花拳绣腿。

但杜玉清知道,程羲和的剑术肯定是不同的,他挺拔刚健,英气勃发,全身体现出一种凛然正气,这样的人非羸弱不堪之辈,他使出的剑法必定英勇豪迈,是真正可以杀敌致胜的战法,心里充满了期待。她学习了这么长时间的武术,却只是在自家人之间进行较量,还没有和外人交手过,即使自家人中间虽然绑着沙袋护身,也因为顾忌让对方受伤,从来没有真正放手一搏过,今天能够见着自家之外的武术怎么不叫她激动?

只见程羲和缓缓地起势,先是撩起穿挑,再来跃步劈刺,然后是一个健步飞起,剑锋在空中划出,尾影拖曳而过,闪烁着炫目的青光剑芒。

高手!杜玉清赞叹。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程羲和武术风格形健骨遒,罡正阳刚。动作行云流水,流畅无滞,一招一势既大开大阖,又挥洒自如。更重要的是他的气、他的力起于腰而达于剑锋,完整一气,使得他剑威力无比,一个剑势而下,劲风带起落英缤纷。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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