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狮子回头时那一眼的惊骇,威力重重,让人不得不掂量几分。
那绝对是震撼。
棍子还未完全落下,就那样停在了半空,企图行凶的男人突然之间没了力气,沈醉勾出一抹戏谑的笑容:“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自己倒是跑进来了。”
秦杳比她矮了几厘米,抬头看她的时候,却发现了她眼中大盛的光芒,并且直接就对上了。
比那天际挂着的太阳还要更加明亮,微微晃动的薄光又比水光还要清澈。
凶戾与干净并存,有些矛盾,这两种特殊的的气质并不该一并谈起的,但是少年身上,明显就是融合了这两种特殊气质的。
美好得让人说不出话来。
秦杳如此,大汉也是如此。
不过后者除了惊艳之外,更多的应该是惊骇。
少年虽然没有多余的动作,但是那眼神却像是能够将人给生生撕碎一样。
恐惧能够将人的理智变成虚无,就算是大汉一身横肉,看来是常人难以招架的模样,这会儿也还是心虚地报了一声:“小子,我劝你还是不要太狂妄的好,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这是要把自己身后的人给抬出来了。
没想到沈醉却是安抚着秦杳,看都没有看他一眼:“你是谁的人能改变我想打你的念头吗。”
说着,伸腿就给踢了出去。
这双长腿踢起人来的效果绝对只比观看时候要惊艳许多。
线条流畅,包裹在休闲裤中的小腿没有一丝赘肉,她又不是那种软软捏捏之辈,每一脚都不是虚踢的,所以,踢人的时候,那小腿直接就带起了风,风姿一览无遗。
秦杳都有些恍惚,沈醉该不会是知道自己的这个优势,所以才屡屡不改地用踢人的方式把人给击倒吧。
事实证明,是的,沈醉深知自己的优势,所以,每一次动手的时候,就必须先让自己的腿脚出场一番。
当然了,更重要的原因是她懒,懒得出手。
除非必要,她那从小就学有所成的腿法能够给她带来太多的便利。
基本没有人能够躲得开她的腿法攻击。
更不用说,只是区区的几个小混混。
如果大汉们知道沈醉心中对于他们的评价的话,估计会忍不住哭出来的吧。
人家可是正宗帮`派的内部人员,为什么要给他们扣上“小混混”这个名号。
沈醉那边正得意自己的成果——地上唉唉惨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