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在东宫呆得闷了,就去先生那儿看书,”
回忆起幼时的趣事,李寿满脸的怀念,“先生爱游历,每到一处,他都会记录当地的历史传说、风土人情,乃至美食美酒。先生的文笔极好,单单读他的游记,便会让人如临其境。我,很喜欢。”
李寿每次都是一个人悄悄去。
起初,李克己对于这个四五岁大的小萝卜头也采取无视策略,不跟他说话,也不阻拦他翻书,就那么冷冷的看着。
李克己觉得,李寿到底是个小孩子,一天两天忍得住,他就不信时间久了,这小屁孩儿还能忍得住。
当然,李克己还可能存着点儿小心思:直娘的,老子拼不过你家老人,难道还抗不过你个臭小子?
然而令李克己惊讶的是,李寿这么点儿的小孩儿,居然真能忍得住。
人家李寿来他这儿,就是纯看书,不说话,不四处乱逛,对他李克己更是连眼角的余光都欠奉一个。
不得不说,人的骨子里都有点儿犯贱。
李寿越是不搭理李克己,李克己却越是对李寿感兴趣。
暗地里找来内侍,仔细打听了李寿的身份。
发现李寿居然是赵郡李氏的子孙,只可惜,父母和离,本家与外家险些成了仇人,如今只能寄居在外家。
随着了解的加深,李克己发现,自己居然有点喜欢这个闷不吭声的臭小子了。
某日,李克己找了个机会,凑到李寿跟前搭上了话。
“我那时,刚知道自己的身世,正是敏感的时候,”李寿虽不是唐宓那般“生而知之”,但有记忆的时候特别早。
他现在还清晰得记得,他四岁那年,五岁大的十二舅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没人要的野孩子。
李寿当时就蒙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把舅舅和舅母当成了自己的父母。
十二舅的一番话,让他知道,原来对他极好的舅舅只是他的舅舅。
而他的亲爹,根本不要他;他的亲娘,正在千里之外的战场上拼杀。
他,李寿,确实没人要!
李寿自卑了,敏感了,觉得原本美好的世界瞬间崩塌了。
事后,郑宥提着郑十二抽了一顿,又将郑十二身边的乳母、内侍、宫女全都换了一个遍,狠狠的给李寿出了一口气。
自此皇宫再也无人敢非议李寿的出身。
但李寿心里却有了阴影,再也回不到过去的天真烂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