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的法医知识,都只是书本上和办理案件的卷宗材料里,因此,他没有亲自勘验。对州府衙门的老仵作道:“老人家,麻烦你勘验一下死者的颈椎骨。”
老仵作疑惑地看了萧家鼎一眼,也不多说。伸手用木铲子,把脖颈断口的蝇蛆都扒拉掉,然后铲掉脖颈处豆腐一般软烂的腐败肌肉,露出了下面的颈椎骨。
老仵作仔细查看,突然,他略微有些佝偻的身子猛地一震,他的目光落在了颈椎之上,第五颈椎骨严重骨折!老仵作的医学知识,不足以让他从医理上解释这个问题,但是,凭他的经验,他知道人的颈椎骨折严重的,可以让人呼吸衰竭停止,最终死亡!
萧家鼎的推断得到了证实,——费锦的妻子死于甩鞭样颅脑损伤。这种损伤现代社会最常见的发生在交通事故中,由于车辆急速碰撞,使得头颅部类似甩鞭一样前后快速运动,从而造成脑干和颈髓交界区损伤,在脑实质内各个不同结构界面上也会发生剪力损伤,因此造成的颈椎脱位、骨折,会造成伤者一侧或者双侧瘫痪,严重者可以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费锦的妻子从来都是逆来顺受,所以在丈夫抓住她胳膊拼命前后摇晃,还有抓住她头发将她脑袋前后猛地推攘的时候,她没有进行任何抵抗,原本她就是一个纤弱的女子,在大力的长时间的前后猛烈摇晃中,她纤细的脖颈颈椎被这种持续的长时间的前后甩鞭样摇晃导致骨折断裂而死亡!现在,死者脖颈处颈椎的骨折,证明了萧家鼎的推断是正确的。同时,这个勘验结果也印证了费锦口供的真实性,由于是先供后证,证明力很强。
萧家鼎知道这种损伤,是因为他承办过很多交通肇事案件,有死者就死于这种损伤,当然合并其他损伤导致死亡的。听了费锦的陈述之后,他猜到了这个结果。
对于古代仵作来说,他们不可能知道这么现代的医学知识,但是他们知道人的脖颈的颈椎骨断裂,人要么瘫痪,要么死亡。这就足够了。
萧家鼎这才把费锦新的口供交给射洪县县令、县尉还有那个老仵作等过目,他们看了之后,老仵作顿时释然,跟县令和县尉解释了死亡原因。案情终于大白。
次日早上,县令升堂问案,堂上费锦在铁证如山面前,也不在抵赖,承认自己使劲摇晃妻子脑袋后,妻子到底,呼吸停止。但是一直强调妻子是个淫妇,见到男人就想勾引,死有余辜。县令当堂判决费锦故意杀妻,判处斩刑。
因为是发回重审案件,加之蜀王爷录囚的书吏查办的案件,所以州府衙门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