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五是地方上的一霸,加之他们那山村又很偏僻,衙门也忙着别的事情,就没有督促他迁移。这李三又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不敢惹事,明明知道王老五没有迁移,却也没有吱声,更没有到衙门去告发。
直到最近。县衙无意中发现王老五还在村里并没有迁移到流放所去,这才派了皂隶,将他一家强行解送到了千里之外的流放所定居,不准再回故乡。同时。衙门问了这李三,李三承认他知道王老五没有迁移,但是没有告发。于是,衙门就判处了他徒两年。
这李三觉得很冤枉。怎么我的祖父被杀了,凶犯遇到大赦被免死,他没有迁移。反而要治我的罪?于是喊冤。
承办书吏经过审查之后,也觉得这李三太冤枉了,老实巴交的也挺可怜,于是作出裁判,拟作出无罪判决。
听了承办书吏的禀报,武月娘和长孙嫣然又开始争执起来。
长孙嫣然道:“李三明明知道杀死自己祖父的人还在村里,没有按照规定迁移,他却没有告发,这就是一种不孝的表现,《永徽律》规定得很明白:‘诸祖父母、父母及夫为人所杀,私和者,流二千里。期亲,徒二年半。大功以下,递减一等。受财重者,各准盗论。虽不私和,知杀期以上亲,经三十日不告者,各减二等。’——李三的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不告发处理,减二等,所以判处了徒二年。没错啊。”
武月娘捧着《永徽律》一直在琢磨,半晌,才说道:“这种大赦之后罪犯没有迁移,而受害人家属知道却没有告发这种情况,《永徽律》里没有规定,既然没有规定,就不应该治罪啊。”
长孙嫣然道:“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从这一条推出来嘛。这一条已经规定了:‘知杀期以上亲,经三十日不告者,各减二等’——这个知道并不限于在案发之前还是案发之后,也没有说不包括遇到赦免之后明知对方没有迁移而没有举报的这种情况。按照类比的原则,可以用这一条处理。”
武月娘噘着嘴道:“不行!前面咱们讨论都说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现在怎么又用类推来说事呢?我觉得这不合理!”
长孙嫣然望向萧家鼎:“我们还是请萧执衣来评判好了,他才是这次录囚的最终决定者。”说罢,期待地望着萧家鼎。她相信萧家鼎一定会支持自己的,就像前几次一样。这不仅仅是因为两人是恋人,还因为她的判断来自于多年对法律的研究,她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
萧家鼎其实也知道长孙嫣然的判断是对的,因为这种情况,后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