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身边有人跑过来,胳膊重重的撞了她一下,姜暖一个趔趄,差点儿跌倒,她急忙抓住那人的手,这才稳住自己的身子。
被抓住的人回头,看见她时眼睛当即睁大,明显的带着惊喜:
“ella?”
姜暖看着眼前的女人,一头大波浪的头发,齐眉的刘海下是一对黑色明亮的大眼睛,皮肤细嫩得吹弹即破,好似洋娃娃一般漂亮。
高挑的个儿,细长而又凹凸有致的身材,皮裤,靴子,身上还背着个小背包,倒是给人一种可爱女生的感觉。
没错,第一眼就觉得这女孩很可爱。
姜暖看着只觉得喜欢,恍然间好似又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
十年前,二十岁的她,也喜欢利落的打扮,倒是顾玲喜欢优雅的公主装扮,所以那时候顾玲才会捕获江浩轩的心。
“ella,刚刚没撞到你吧?”
女孩看着姜暖,嘴角带着盈盈笑意的问。
“没有,”
姜暖如实的点头,然后叮嘱了句:
“以后走路小心些,跑来跑去容易撞到人的。”
“好的。”
女孩嘴角微微一弯,露出甜美的笑容:
“那你以后也靠边点站,这路中间人来人往的,容易被撞到呢。”
姜暖听她这么说,这才发现自己真的站得不够靠边,倒也不能单怪这女孩儿走路莽撞了。
女孩儿的声音软软糯糯的,好听是好听,但是普通话却有些不太标准,带点儿粤腔,但是又略微有几分生硬,貌似更像是在国外呆久了的中国人。
“认识一下,我叫霍明珠。”
女孩把手伸向姜暖,脸上带着笑:
“早就耳闻珠宝设计师ella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比在巴黎舞台上还要更真实一些。”
霍明珠?
姜暖只觉得这名字有些熟悉,稍微怔了一下反应过来,原来夏岚的女儿也叫明珠,不过是叫傅明珠而已。
看来,明珠这个名字被很多人喜欢,想必把女儿看得很宝贝的,都觉得女儿是上天送给自己的一颗明珠吧。
她的目光落在伸过来的这只秀气的手上,修长莹白,指甲也修剪得很漂亮,手上没一丁点装饰,手腕上连一枚镯子都没有。
现在这个社会,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都喜欢装饰自己,手上脖子上甚至脚踝都恨不得挂满饰品,像霍明珠这样不戴饰品的倒是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