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芙蓉是有难处的。”叶小石不无伤感地说着,眉宇间俱是郁结之气。
“弟弟,你被她给迷住了吧,当初劈腿的可是她呀,你可千万别……”叶灵儿没好气地打断了叶小石的话。
“姐……”叶小石颇为无奈地叹了口气,想解释,又不知道如何解释。
“喂,你听他讲完不行?”罗恒白了叶灵儿一眼。
“要你管?”叶灵儿毫不示弱,争锋相对。
“你……”罗恒顿时被噎了一下,他想了想,顿时有了主意,竟是顺势脱下了叶灵儿的高跟鞋,手法娴熟得很。
这还真不是吹得,他一直就有轻微的恋足癖,认为女人的小脚才是身体上最美的部位,所以在那啥那啥的时候,最喜欢地就是玩弄对方小脚上的敏感穴位,从足弓到脚趾,再到最为敏感,穴位密集的脚底,那手法专业的一逼,好评如潮呀。
话又说回来,这还不是他心理变态什么的,自古以来,文人骚客,喜欢女孩子小脚的牲口多了去了,要不怎么有三寸金莲的说法?
无论是哪个时代,女人小脚都是隐秘、敏感之处。
古人谓之三寸金莲,有些极重规矩的大家闺秀,便是连自己的丈夫也不许碰自己的脚,古语有品头论足,也就是说在古人眼中,女子的脚是否美观,甚至比容貌更为重要。
晚明才子李渔甚至这样推崇女子的绝美小脚,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意思大抵就是闺房之乐,没有什么能胜过品评女子小脚了,此话虽有夸张,却也不全是无的放矢。
罗恒没有恋足癖,却也并不讨厌,何况叶灵儿的脚,本身就生的极美,柔若无骨,肥瘦均匀,只堪盈盈一握。
却又丝毫不咯手,足弓、脚裸都堪称完美,脚趾更是珠圆玉润,堪称绝品。
要放古代那旮旯,至少得是一名器!
罗恒顿时就想歪了。
叶灵儿踢罗恒不成,却被握住命门,心都提到了嗓子眼,担心叶小石发现端倪,也不敢声张,试着抽了两次,却被罗恒紧紧握住,手指还很讨厌地在足弓脚心轻挠慢抓抹复挑。
那里本就是最敏感的地方,她顿觉麻痒难耐,浑身骨头都轻了几分,生生憋着,顷刻间就面色酡红,眼眸媚地好似要滴出水来。
罗恒暗自偷乐,叫你丫踢我,知道惹到罗大叔下场了吧?
叶灵儿银牙紧咬,可怜兮兮地看着罗恒,眼睛水汪汪的,哪里还有一丝女王大人风范,分明是在告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