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但仍然掩饰不住这个将在未来成为中国经济中心竞争力首屈一指城市的魅力。
不过现在再说这座城市崇洋媚外显然不太适合,尽管中山路上外滩字号一路排开酒吧里的全英文菜单多少让中国人有点难堪,但能让漂亮的外国或者混血妹妹服侍一顿美妙晚餐已经足够弥补掉这种遗憾。
那些外滩的名牌店里透过窗户玻璃漠然看着行人的店员,徐家汇的老建筑,黄浦江边只能让小人物驻足观望的霓虹,汇合成夜晚在东南部光怪陆离的夜光。
即便是在01年,上海的繁华,也已然不输14年的西川省府了。
土鳖的思维通常都很另类,譬如上海这座城市,给罗恒的第一印象,不是大,不是美,而是挤。
机场很挤,出站口很挤,到了满是摩天大楼的街上,依然很挤。
他自诩没见过世面,天南是穷乡僻壤,四线城市都算不上,二三十万人口的规模。
不过以前罗恒一直不觉着天南小,到了省城才知道天南是真小,渺小的那个小。
上海,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就是书上那几段苍白的描述,经济,繁华,时尚,这些词汇都无比抽象,像初中读书的时候从美术书上看到的那幅他看了无数遍怎么看都没看出花样的《蒙拉丽莎》。
因为他实在是看不出这个一没胸二没屁股,连脸都不怎么符合他审美的女人的微笑美在哪里。
不过罗恒还是发觉了上海的美,或者更准确的说,是这座城市带给他的震撼。
楼是真高,车是真多,男人是真傲慢,姑娘是真时尚。
这般想着,他踅摸着手里的地图,跟纪萧萧说道:“我在复旦,你在上外,咱俩恰好在大学城的对角,要不我先送你过去吧?”
“恩。”纪萧萧点了点头,拉着罗恒的衣角,生怕就走丢了。
面对这座被称为共和国娇子的城市,她心中惶恐和震撼其实不比罗恒少。
天南跟她比起来,后者就是大家闺秀中的大家闺秀,雍容华贵典雅,而前者,连小家碧玉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个草芥村姑。
她从没出过远门,所以拒绝老纪同志送他,只是想多些时间跟罗恒独处。
两人拉着手,正准备去公车站,却突然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喇叭声。
好在罗恒反应速度极快,连忙拉住纪萧萧,往后一闪。
从背后窜来的车,却并没有径直碾压而过,而是在距离两人仅仅两三米处停了下来。
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