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沿的一个小角落,一把早就架设好的巴雷特xm500后面,蹲着一位穿着黑色风衣,带着棒球帽,胡子拉碴的蓝眼睛西方帅气男子。
而他棒球帽下的这张帅气的脸要是放到佣兵界的话,一定会引起无数人的惊呼。
枪侠查尔斯,枪神第二个徒弟,国际上赫赫有名的杀手,仅仅枪法这一项,他在国际上就排名三十五,佣兵界无数用枪高手崇拜的对象。
而如今的查尔斯是国际一流佣兵团血莲花的副团长,能请动他出手的价格,最起码都是九位数,还不是华夏币,是米国币!
而此刻连开三枪看着枪管冒着阵阵白烟的查尔斯却是一脸愤怒的怒骂道:“fuck!那个男人到底是什么人,居然躲得过我的绝命三枪!他们给的情报里根本没有这个人,这是个骗局!”
自己引以为傲的绝杀“绝命三枪”都没打中目标,这在他用枪史上还是第一次碰到,更别说对方根本是救人,要是正面对着自己那还得了?!
查尔斯用自己的屁股都能够想到,这次自己得罪了非常不得了的人,所以愤怒的他并没有杵这,甚至连枪都不想要了,赶紧整整衣服跨个跳伞包就要跳楼。
可是他刚起身,就感觉自己是被凶猛的野兽盯着了一般,浑身寒毛直竖,心底发毛。
长期游走在生死边缘对危险强大的直觉让他瞬间做出反应,毫不犹豫的身手如电,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朝上斩去。
匕首划出一道银白色的电光,仿佛连空气都要撕裂成两半一般,转瞬闪出一抹惊艳的弧线。
同时查尔斯也看到了出现在自己头顶的是个什么东西,一只带着暗青色手套的人手。
不过查尔斯在那一刻却是露出了一抹阴森的笑容,因为他相信,哪怕头顶的是钢铁打造的双手,自己的匕首都能够切成两半。
一个人的手罢了,又怎么能够敌得过自己这一招用来救命的招式?!对方也太轻敌了!
而查尔斯之所以不用自己最擅长的手枪,那是因为,在这么短的距离内,出匕首,绝对比之出枪来得快,哪怕是他的枪法枪速都超越了人的反应速度,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境地,他也是这么认为的!
而见过查尔斯这一招的人都知道,查尔斯其实最擅长的,是匕首偷袭!
只是以前知道查尔斯这个特长的人,都死了!
所以查尔斯认定,自己这一击,必杀!
他更是仿佛看到了接下来这个人断了手,然后被自己紧接着一记连招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