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应该的。
整个工作区只有任梦怡一个人来去匆匆,连坐下来喝口水的功夫都没有,其他人却说说笑笑悠闲至极。
任梦怡忙活了一天,骨头都快散架了,竟然比在餐厅打工还要累。她脱下高跟鞋一看,整个脚跟通红,脚底还磨了好几个水泡,她忍着剧痛用针一个个挑开,然后瘫坐在床上抱膝痛苦了起来。她毕竟还是个女孩子,在学校里一直因着几分姿色被众人宠着,后来去工作也没被给过什么脸色,哪受得了这种委屈。
第二天,任梦怡用厚厚的粉底显示出脸上的憔悴,带着微红的眼圈继续扬着笑脸去上班了。好不容易有个这么好的机会,她不能就这么放弃,也许再相处一段时间,她就可以融入到同事们之间了,她乐观的想着。
可惜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