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多小时后,齐飞蓬头垢面,一身褴褛地出现在大山之中。
他穿着破衣破裤,破鞋破袜,头发乱如杂草,中间插了一根荆树条。
他双手抄进袖子中,脸上一片苦色,长吁短叹地向山下走去。
此地三百里外,就是百灵国的王都百灵城。
三百里,不算太远,却也不近,齐飞没想过飞行前往,他就是要这么一步步地走过去。
对方是修真家族,虽然里面真正的修真者可能寥寥无几,大多都是凡人,但如果被人发现了异常,自己依旧是前功尽弃。
他眼下要代入这个角色,这个落魄如乞丐般年轻男子的角色,他无父无母,只有一个远房亲属道人出尘子,是出尘子介绍他去玉家,做一名卖身的奴仆。
这个角色很不好代入,虽然齐飞挨过饿,但却没讨过饭,毕竟讨饭也是一种职业,所以齐飞才要走这三百里路,来熟悉这个角色。
修真文明的山水很美,山青青,水绿绿,鸟飞飞,兽跑跑,齐飞边走,嘴里边哼着自己胡乱编的小曲,偶尔路过个小村落,看到在小河边槌洗衣服的年轻村姑,便打个口哨,惹得村姑急忙撸下裤管,掩盖住白生生的小腿,狠狠地瞪向他,齐飞则双眼不停地上下看,遇到脸皮薄的村姑,便会满脸通红转身就跑,遇到那些凶悍一些的,则是张嘴就对他一顿大骂。
三百里路,齐飞足足走了七天,他没有使用任何法术功力,只是纯粹的将自己当成一个凡人,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寻些野果,累了就躺在软绵绵的草地上,嘴上叼着一只草棍,望着蓝蓝的天空发呆。
七天过后,齐飞似乎真变成一个有些呆滞的乞丐,见人先咧嘴笑,人家骂他也笑,给他东西吃他也笑,就这样来到了百灵城前。
这是一座高大的城池,城门处有士兵把守,此刻正是上午,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可见这座城池的繁华。
齐飞一身破烂,来到城门处自然被人盘问,他傻傻一笑,摸出身上已经破烂不堪的身份文书,还有路引递了过去。
那手持红缨长枪的士兵扫了一眼后喝道:“有这些东西也不行,王城不收留乞丐,你还是去别处吧!”
齐飞颤抖着又摸出童子李谦给他的那块铁牌,嗫嚅着声音说道:“兵爷,我不是乞丐,我是要到玉府上做事的,这有信物。”
年轻的城门兵仔细地看了一眼那铁牌,笑骂道:“狗屁的做事,看你这副模样,就知道你是卖身为仆的,不过也真奇怪,这几日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