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小瑾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床边已经空了。
她慢慢的坐起来,看见桌边放着一杯水,伸出手摸了摸水杯,感觉水杯还是温温的,她拿起了水杯,听到水杯旁边响起了轻微的声音,仔细看过去,就看见了桌上的药。
木小瑾看了看药,才知道今天要吃的药还没吃。
其实头上的伤已经没什么了,就是有的时候有点疼,根本就不用吃这么多的药。
木小瑾看着桌上药盒里的药,还是高兴的笑了笑。
陆庭深对她,是真的很好。
她低头看着手上的钻戒,忽然想到陆庭深跟她说的话,陆庭深说过,钻戒不是最贵的,不是最漂亮的,也不是最好的,但是却是最适合她的。
他选了戒指,应该也是用了心思的,所以这枚戒指不是最好,也不是最贵,更不是最漂亮的,偏偏戴在她的手上特别的好看。
木小瑾轻轻地触碰自己手上的戒指,明明没有什么温度的戒指,在她的手指上就像是有了温度一样。
那种温度,足以温暖她一直冰冷的心。
木小瑾想着陆庭深的好,一张小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笑。
遇上陆庭深,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是她这辈子,最快乐的事。
木小瑾乖乖的吃了药,换了衣服走出卧室,看见五嫂正端着牛奶朝着她这边走过来,对着五嫂笑了笑。
“木小姐,你睡醒了,你一定是累坏了吧!午餐你都没吃就睡着了,先喝杯牛奶吧!”五嫂看着木小瑾的小脸红扑扑的,笑了笑,“木小姐去哪儿喝牛奶?”
“去客厅吧!”木小瑾笑了笑,拿着牛奶走向客厅,脚步轻快的朝着客厅走去,一走进客厅,忽然看见原本白绒绒的小兔子穿上了一件淡紫色的棉布花裙子。
那个棉布裙子看起来特别的好看,还是吊带裙,木小瑾笑着走过去抱起了红眼睛的小兔子,“五嫂,好漂亮的小裙子,好可爱,是谁做的?”五嫂看见木小瑾的笑脸,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是自作主张,木小姐要是不喜欢就不要给小兔子穿衣服,我刚刚看见您和先生进去了之后,小兔子掉在了地上,这么干净的小兔子一定很爱脏,脏了再洗就
不好看了,所以我自作主张做了件小裙子给小兔子,木小姐,你喜欢就好。”
“喜欢喜欢,我特别喜欢,五嫂,你的手艺真好,你能不能教教我,我也想学。”木小瑾放下了牛奶,抱紧了小兔子,看着那个裙子。真的是喜欢的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