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个月当中,变化最大的,便是吴刚。
本来沉默寡言的他,开始逐渐变得多话,武大心里头很清楚,他是故意为之,以安慰自己。
另外,吴刚如今做事,也比以前更加的成熟。
如今俩人居住的这个院子,原本是已经废弃了的,全都是吴刚慢慢拾捣出来的。
他学会了伪装,不只是面容上的变化,如今的他,已经与村里的男女老少都能搭上话了,很地道的一个普通百姓的样子。
当然,这当中也是因为,他经常上山打猎,而且还偶尔会分给附近的百姓的缘故。
这并不是附近的百姓都是势利眼,而是这个人世间本来就是如此。
朋友都是交往出来的,有来有往,才能成为朋友。
不然,武大俩陌生人突然出现在这个村子,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谁会搭理他们?
吴刚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家里的东西很快就一应俱全了。
都是附近的百姓回赠的,包括武大身上的棉衣,以及他盖的棉被。
其实吴刚身上有钱,只是未免造成不必要的怀疑,他不敢显露出来。
人心险恶,万一这些百姓当中有人起了坏心思,来抢劫吴刚当然不怕,他是怕他们去报官。
这一个月里,吴刚学会了太多太多,他不但要保护武大,还要给武大熬药疗伤,还要洗衣做饭,全职!
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得他一个人来做。
这份情谊,难能可贵。
野兔很快就出锅了,吴刚还突然变出了他从街坊那换来的“美酒”。
虽然这些酒只是这个年代土产的酿酒,味道也不能跟武府的美酒相提并论,但终究是酒,是难得的好东西。
何况,这种酒的度数低,也适合如今武大这幅赢弱的身体。
武大与吴刚一起吃着炖野兔,喝着没有太多劲道的美酒,叹息一声,“这些时日,辛苦你了。”
吴刚咧了咧嘴,笑道:“老大你啥呢?只要你的伤能好了就行。”
武大笑了笑,“无论如何,都多亏你了。”
吴刚给武大碗里又夹了几块兔肉,呈了碗汤递给武大,迟疑了片刻,突然道:“老大,我前几日偷偷去城里买药,听到了一个消息。”
武大并没有太多的惊讶,他仔细咀嚼着嘴里的兔肉,又大口将碗里的酒水喝干,才淡淡问道:“吧。”
“城里头都,辽军这次大胜,重新夺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