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吓人同样能吓死人滴!放着好好的鸟不当,又改当人了?不过,叶法善的皮相确实不错,与萧十一郎各领风骚,堪称一时瑜亮。
公孙白默默端起金盏喝酒,看到韦归藏的徒弟再次不走寻常路,他的心情好了些许。孙犟驴和张老贼的徒弟,因为专研的事情比较单一,脑子除了单纯些,没有别的毛病,但他与袁疯子却从未曾羡慕过。
单一型人才,云鹤府需要,朝堂喜欢,陛下用着放心,却不利于道门的发展。佛门那群秃马户沉寂多年,就连朝堂里支持他们的人,也在保持沉默无所作为……沉默的时间越久,爆发出来的冲击会越大,他们不会甘心看着道门独占鳌头。
「随意吹奏一曲,为夜宴増趣。」叶法善从桥头翩然落下,坐在李元婴的下手位置,笑容皎皎如月,宛若谪仙下凡。
若是剃去三千烦恼丝,可以不用任何妆造,直接友情出演七绝妙僧无花和尚……李元婴想到古怪侠对无花出场的描写:孤舟上端坐着个身穿月白色僧衣的少年僧人,正在抚琴。星月相映下,只见他目如朗星,唇红齿白,面目皎好如少女,而神情之温文,风采之潇洒,却又非世上任何女子所能比拟。
「花间翻飞的日子,不够有
趣,还是柳树上的嫩芽,不够香甜?」将琵琶递给身后的牡丹,李元婴倒了一盏酒放到叶法善面前,打趣道。
魏徵决定还是欣赏美人的舞姿,道门中人,尤其是跟在滕王身边的道门中人,几乎没有行为正常滴……孙思邈和张果,勉强算是两个正常的人。
叶法善看了眼对面的公孙白,有些懊恼地轻声抱怨道:「师父认为同辈中人,只有我没有什么建树,让他在旁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发来消息,三年不许我再幻化身形。」
他主修的是符箓之术和剑术,前者烧钱无数效果再好也没法惠及庶人百姓,后者……与蜀山那群人的剑术相比,不过是伯仲之间,无法做到鹤立鸡群,一骑绝尘。更何况,如今大唐的剑术,已经沦落为夜宴上的剑舞,游侠渐渐绝迹,不是被收入民安署成为巡城员,便是去边关提携玉龙为君死,若个书生万户侯。
所学之术没有用武之地,徒叹奈何呀!
浓浓的苦你鸡娃的既视感……李元婴听完叶法善的话,莫名地感觉到后脑勺发紧,似乎又回到了原来被各种兴趣班支配的童年时代。从琴(钢琴琵琶)棋(围棋)书(软笔硬笔书法)画(素描速写写意画),到骑马射箭高尔夫,说实话,同学中还真就有学编钟滴,学爸那部电影丝毫没有夸张。